抚州市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总工办发〔2024〕25号)、《江西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工通字〔2023〕17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市工会工作需要,抚州市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含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属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工会社会工作者。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计划招聘18人,具体岗位见附件《抚州市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计划表》。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总工办发〔2024〕25号)、《江西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工通字〔2023〕17号)等文件精神及我市工会工作需要,抚州市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含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属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的优秀工会社会工作者。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8人,具体岗位见附件《抚州市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

3.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强 ;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和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1月13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要求:报考人员应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考生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学信网标注的专业为准,2025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审查时,请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资料;

7.工作经历: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单位证明等佐证材料(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过党群工作、工会工作,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2026届及以后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2026届及以后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9.根据人事回避制度,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递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5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4日17:00期间访问“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进入网上报名页面,选择对应的考试报名专题,点击考生报名入口,输入个人账号信息,选择需报考的考试项目,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首次使用此报名系统的考生需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照片不得更换。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025年11月25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或取消。

3.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11月18日至11月20日17:00将在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请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好网上报名时间,以免造成报名系统拥堵,影响报名。

4.网上改报。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如该岗位只招聘1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该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予以相应核减,该岗位考生不得改报。岗位核减、取消情况将于2025年11月26日在抚州工会微信公众号、抚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2025年11月27日9:00-17:00进行一次网上改报,未改报的可退回已缴笔试考试费。被核减招聘人数岗位的考生不得改报。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注册报名。

5.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可在2025年12月9日9:00至12月12日24: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分析、判断推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12月13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点设在抚州市。

3.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4.入围面试名单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有效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州工会微信公众号、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入围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将在抚州工会微信公众号、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递补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成绩合格且未入围人员中按笔试有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抚州工会微信公众号、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围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抚州工会微信公众号、抚州人事考试网公告。

3.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并取消入围资格,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以下规定,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线70分。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线70分。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1.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最高学历高者、从事过党群工作、工会工作、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级高者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复检均由主办单位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缺项者视为自动放弃。

如出现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额,则按考生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递补一次。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主办单位负责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综治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查以及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抚州工会微信公众号、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对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五、薪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6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薪酬待遇与同地区相关领域社会工作者水平相当,其中市本级工会社会工作者薪酬待遇原则上不低于 3800元/月(含“五险一金”)。

六、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的公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公告或名单均在抚州工会微信公众号、抚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凡进入面试未被录用的人员将作为人才储备库(成绩保留一年,自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自然月内),当该岗位出现空额时,经研究同意,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体检、考察合格后递补上岗。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对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本公告由抚州市总工会组宣网络部负责解释。

七、监督、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抚州市总工会组宣网络部,0794-8261511(请在工作日9:30-12:00,14:00-17:00拨打);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4-8222363(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拨打);

3.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94-8273199(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拨打)。

抚州市总工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抚州市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扫码查看相关附件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招考小编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