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竞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区国有企业改革精神,优化长春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本部和所属企业管理队伍结构,结合国有企业实际,现面向特定范围开展公开竞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竞聘岗位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岗位共计12个,其中集团正职岗位5个;所属企业正职岗位7个。竞聘范围长春新区及区内各开发区管委会正式工作人员,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竞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3.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区国有企业改革精神,优化长春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本部和所属企业管理队伍结构,结合国有企业实际,现面向特定范围开展公开竞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竞聘岗位

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岗位共计12个,其中集团正职岗位5个;所属企业正职岗位7个。

竞聘范围

长春新区及区内各开发区管委会正式工作人员,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员。

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能力。

4.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无不良记录。

5.本次竞聘岗位的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竞聘人员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及《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应能任满本届任期。

(二)资格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1.新区及各开发区现任正科级及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2.新区所属国有企业集团本部现任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或享受中层正职待遇人员(中层正职级);或所属企业总经理及享受正职待遇人员(所属企业正职级)。

3.新区所属国有企业集团本部中层副职管理人员或享受中层副职待遇人员(中层副职级)且任职满2年;或所属企业副总经理或享受副职待遇人员(所属企业副职级)且任职满2年;或担任集团本部中层副职、所属企业副总经理或享受副职待遇人员且任职累计满2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

1.正在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有行业处罚记录的;

3.存在需要任职回避情形的;

4.其他不能参加竞聘上岗情形的。

(四)专项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3、附件4。

竞聘程序

本次竞聘在集团党委领导下,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集团纪委负责对竞聘全过程进行监督,主要程序有:发布竞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

01

发布竞聘公告

面向长春新区及各开发区、新区所属国有企业发布竞聘公告。

02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7日17: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人每批次限报1个岗位,逾期报名按报名失败处理。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

(1)《竞聘申请表》(详见附件1),内部竞聘人员需签订《竞聘承诺书》(详见附件2);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3)符合竞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职称(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证明材料(可提供社保缴纳截图)。

注意事项: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为 PDF 格式,并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压缩包应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例:综合办公室主任+张三),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rccyfwb@163.com。

3.资格审查。由第三方统计报名情况并初审后,经竞聘办公室依据竞聘岗位条件,采取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最终审核,如发现报名材料造假,将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无人报名或经审查无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的,则该岗位轮空,本轮不再进行公开竞聘。

03

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半结构化(演讲+答题+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演讲内容主要为对拟聘岗位的自身能力优势、对岗位认识、工作思路等,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现场回答所选问题,应聘者在出具的2道题目中选1道作答,准备时间5分钟、答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并由评委现场随机提问,答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

2.面试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现场评审小组成员打分,面试成绩按评审小组的加权平均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8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分数相同的,进行二次选聘;低于80分的人员不得作为聘任人选。

04

组织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由集团党委组织考察,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涉及职级晋升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提拔程序。如拒绝进行考察或背景调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05

讨论决定

召开集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

06

公示与聘用

对确定拟聘任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公司法》要求履行聘任程序,报新区国资局备案。新提拔聘任的,试用期一年。

其他事项

(一)未报名处理方式。现任产投集团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含享受正职待遇人员),若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申请和签订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聘,其原职务自动免除。后续岗位由集团党委结合集团岗位需求、员工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统筹调配;薪酬按新岗位对应标准自正式到岗次月起执行。员工若不同意调岗且拒不到岗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若旷工严重影响集团正常生产经营,且符合规章制度中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集团履行法定程序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竞聘落选处理方式。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应在对自身综合能力素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竞聘岗位。在本次管理人员竞聘中落选的,可参与下一层级竞聘。

(三)关于孕产期、哺乳期员工相关事项。若女职工在竞聘中未获选,在其孕产期及哺乳期(以婴儿满 1 周岁为界)内,薪酬权益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要求执行。

联系方式及附件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31-82266697,0431-82266698

(咨询时间: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监督举报电话:18844094365

监督举报邮箱:523068356@qq.com

附件1.竞聘申请表

附件2.竞聘承诺书

附件3.《产投集团本部中层正职管理人员竞聘岗位专项任职条件》

附件4.《产投集团所属企业经理层正职管理人员竞聘岗位专项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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