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上海市教委主管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上海市一流高职院校。学校迄今已有68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定位为以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为特色的多科性、应用技术技能型高校,在“立德 立人 立业”校训引领下,秉持“厚人文、重实践、强专业、精技能、国际化”人才培养理念,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和全国城市化进程。现有奉贤、杨浦、宝山、静安、吴泾、国科路6个校区,占地面积800多亩,全日制在校大学生10000余人。下辖一所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上海市教委主管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上海市一流高职院校。学校迄今已有68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定位为以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为特色的多科性、应用技术技能型高校,在“立德 立人 立业”校训引领下,秉持“厚人文、重实践、强专业、精技能、国际化”人才培养理念,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和全国城市化进程。现有奉贤、杨浦、宝山、静安、吴泾、国科路6个校区,占地面积800多亩,全日制在校大学生10000余人。下辖一所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为了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图文信息中心副主任,事业编制形式录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

图文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负责人开展网络平台公共资源管理、网络与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监控、网络安全、智慧校园开发建设等工作;

2.有效协调校内各部门及校外合作单位,推进信息化相关工作落地见效;

3.独立策划和执行复杂的信息化技术升级项目,承担相关项目管理工作;

4.负责网络与信息系统复杂故障的快速诊断和处置,解决突发技术问题和网络安全问题,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任职条件

1.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科学或相关领域专业。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岁;

2.熟悉国家教育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及高校校园网络、信息系统管理相关政策要求;具备较强的项目统筹、推进能力及应急处置能力,拥有高校网络运维或信息化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3.具有副高及以上(或相当水平)专业技术职务或三年以上中级(或相当水平)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副科级岗位三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正科级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

4.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及抗压能力,服务意识与团队合作意识突出;能够独立撰写校级管理制度、项目方案及工作汇报等材料;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应聘采用网上报名或直接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

2.有意应聘者,请将以下材料电邮、邮寄(以邮戳为准)至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图文信息中心副主任+姓名+联系电话”:

(1)个人简历、个人应聘报名表(见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近期免冠证件照;

(3)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应聘者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三)考核考察

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和工作实务。进入面试的合格分数线为本次笔试的平均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包括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按照原则上不低于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通过者,由考察组对其进行档案、民主测评、廉政等方面的考察。

(四)组织决议

由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对通过考察的人员进行集体决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行到本地区三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政审由学校组织部和人事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录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奉贤校区图文楼412室 党委组织部

邮 编:201415

咨询电话:021-56603570

电子邮箱:zzb@succ.edu.cn

联系人:苏老师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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