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公益岗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因工作需要,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的有关规定,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公开报名、面试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公开选拔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工作岗位为农业岗。 三、公益性岗位招用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四、招用条件

因工作需要,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的有关规定,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公开报名、面试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公开选拔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工作岗位为农业岗。

三、公益性岗位招用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四、招用条件

公益性岗位人员须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服务“三农”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

(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原则上是垫江县内常住居民;

(六)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从事基层服务工作,被开除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11月25日—11月28日(9:00—12:00,14:00—18:00)在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408办公室(垫江县行政综合楼二号楼4楼)。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毕业证书需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并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2025年垫江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电话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以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通知为准。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用普通话作答,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报名者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垫江县农业农村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重庆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用工管理及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实施。

(二)录用后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的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原则上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薪酬待遇由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劳动报酬标准不低于当年最低社平工资,按国家规定为签约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本《简章》由垫江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3-74516682。

附件:2025年垫江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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