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恒山区人民政府批准,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别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带领和监督下,依法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岗位 招聘辅警10名,其中勤务辅警8名(男性8名),文职辅警2名(女性2名)。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恒山区人民政府批准,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别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带领和监督下,依法履行岗位职责。

二、招聘岗位

招聘辅警10名,其中勤务辅警8名(男性8名),文职辅警2名(女性2名)。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鸡西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户籍迁移时间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1月26日至2007年11月26日期间出生,含当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5.报考01岗人员,净足身高175cm以上,笔试分数相同情况下,特种兵退役或具有5年以上服役经历的优先进入招聘考试下一环节;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执行各种勤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辅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报名时未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反治安管理而被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的,或受到其他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纹身、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的;

8.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和身高测量。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 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分局一楼大厅(具体地址:鸡西市恒山区红旗乡S206)。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分局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近期同版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标注名字和报考岗位代码);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1份;

4.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5.符合“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现场签字确认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应当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岗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经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成报名审查小组,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具体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以恒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jixihengshan.gov.cn/发布公告为准。

五、考试程序

考试程序为: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两部分。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基础等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

2.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考人员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3.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s://www.jixihengsh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进入体能测评考生名单将在恒山区政府网站、恒山分局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布,公示3个工作日。考生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可到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分局补领准考证。

(二)体能测评

1.根据笔试成绩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选,具体情况以恒山区政府网站、恒山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情况为准。

2.具体时间、地点以发布通知为准。参加测评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未携带有效证件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及后续招聘环节。

3.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体能测评原则上只有1次,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体能测评或者自愿放弃的,一律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3:1的比例在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出现面试人选空缺的职位,在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按照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工作的下一个环节。面试人选、时间、地点等事项以恒山区政府网站https://www.jixihengshan.gov.cn/发布通知为准。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专业知识、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并在恒山区政府网站https://www.jixihengshan.gov.cn/网上公布,招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自行缴纳。时间、地点以恒山区政府网站https://www.jixihengshan.gov.cn/发布通知为准。对首次体检异常的项目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由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分局对其开展政治考察。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和政治考察环节考生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或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相应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选在恒山区政府网站https://www.jixihengshan.gov.cn/公告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是否依次递补人选,由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对公示无异议者,入职前须接受为期15天的封闭式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由公安机关直接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区人社局备案。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七、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区财政保障,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此次招聘的辅警试用期内发放月基础工资3049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八、特别提醒

(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告制度,对考生报考资格、诚信的审查以及政治考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请报考者随时关注鸡西市恒山区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未按公告通知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考试、测评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当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三)本次辅警招聘工作不委托任何培训辅导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范围和专用书籍,除体检环节外,报名、考试等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公告由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分局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2737329、2563440

监督举报电话:2737330

附件:1.《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

警岗位计划》

2.《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分局辅警报名登记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4.《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

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分局

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4: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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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鸡西市公安局恒山分局辅警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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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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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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