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及长治市人社局、财政局《长治市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长人社规〔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全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辅助性社会管理类岗位。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城市市容协管、城市交通协管、环境卫生协管、河湖、园林管护、内勤辅助等岗位。
(二)基层服务类岗位。包括乡镇和社区等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农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文化科技服务、法律服务、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市政管理、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等岗位。
(三)后勤服务类岗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保洁、绿化、保安、物业服务等非营利性后勤服务岗位。
(四)其他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襄垣县户籍,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意愿。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基层服务工作。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报名之日截止前经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每位家庭成员均无工资性收入)只限1人申请认定;
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四)除大龄失业人员之外,其他人员须具备大学专科(高职)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责任心强、有一定协调沟通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6.曾经从事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和资格复审、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考试安排、成绩公示、体检安排和录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提前在襄垣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iangyu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12月1日—12月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17:30
报名地点:襄垣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襄垣县行政政务中心408室)
报名咨询电话:0355—8195081
报名要求及提供资料:
1.《襄垣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
2.《襄垣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3.《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电子社保卡APP搜索就业创业证查询);
4.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7.除大龄失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均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准考证到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襄垣县行政政务中心408室)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2.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置60分为合格线。若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及以上,按照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环节;若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为计划招聘人数3倍以下,笔试成绩达合格线的进入面试环节。若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取消笔试环节,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大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3.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提前在襄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确定人选,若笔试取消,则均进入体检环节。
1.体检有关事宜在襄垣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按照成绩顺序进行递补。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襄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根据最终成绩选择岗位。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于10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报县人社局备案,合同期结束后,自动解除劳动关系,退出公益性岗位。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公益性岗位开发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参照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监督电话:0355—7222525
附件:襄垣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襄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