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招录公告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社会在公开招录5名政府服务用工。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拥军崇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 体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岗位需要的业务工作能力。
4. 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工作执行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强;能接受加班和出差等工作安排。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过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行为的;
(3)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录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录岗位
招录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
(3)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网上打印原件)。
(4)根据岗位需要,提供从业资格证书(或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电子报名表、电子证件照发至邮箱766528650@qq.com
3.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盐城军供站(盐城市人民北路466号1005室),联系电话:0515-80508758。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核后,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报考者审核结果及考试相关信息,报考者须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有效及通讯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四、招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单个岗位招录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低于1:5时,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具体考试方式如下:
1.笔试:01、02岗笔试内容为财务专业知识,03、04岗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05岗笔试内容为电工专业知识,总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2.面试:笔试成绩取前5名进入面试(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表达应变能力。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优先。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录岗位拟招录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成绩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盐城市购买服务用工有关规定与相关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不低于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工资待遇按照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0501321(市纪委监委第十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0750(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
咨询电话:0515-80508758(盐城军供站)
附件:1.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岗位表
2.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报名表
附件1: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岗位表.docx
附件2: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报名表.docx
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