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维吾尔医医院是哈密市唯一一家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民族医公立医疗机构。医院占地面积21472.90㎡,医院建筑面积17861.22㎡,业务用房面积15059.03㎡,紧邻伊州区湿地公园,环境优美。医院始终秉承“仁爱、诚信、精博、进取”的精神,遵循“仁爱、诚信、谦和、敬业”的院训,以特色专科强院,以精湛的技术、崭新的风貌、服务于群众、服务于社会。
医院现有职工268人,实际开放床位数262张,内设机构33个,根据区域医疗发展和医学发展的需要,医院正骨科、妇科、皮肤科为自治区级重点专科,在区域内外享有一定知名度,得到各族群众和患者的认可,同时开展了一批有一定难度的技术项目,多项已填补我区技术空白,针灸推拿科、治未病科等作为本院特色科室。为推进医院业务水平高质量发展,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6人,具体岗位详见《哈密市维吾尔医医院招聘编制外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1月25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1月25日(含)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上述情形涉及处分、影响期、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等时限的,截止至2025年11月30日。
四、招聘流程
1.发布公告: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拟于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人员可携带应聘材料,到哈密市维吾尔医医院急诊康复楼六楼人事科提交《哈密市维吾尔医医院个人应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网上报名人员可将《报名表》签字后扫描件及应聘材料发送至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1505253872@qq.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专业+姓名+联系方式。(应聘材料内容包含报名表、毕业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学位证书)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在资格审查中,对于存在学历、资格证书等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及出现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5.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采取半结构化形式,现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求职动机、发展潜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逻辑性与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和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能力。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放弃的,可从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等额递补,若同岗位面试成绩相等,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排名。
6.体检:面试通过人员由医务科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7.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审查考核,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内容。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历届毕业生或灵活就业人员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需填写《哈密市维吾尔医医院招聘编制外人员考察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交于医院人事科。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招聘领导小组核查情况后,凡违反招聘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与入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编制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编制外聘用人员薪酬按医院相关规定发放并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七、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将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宜
(一)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无法联系应聘者本人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招聘的各个环节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放弃。
(三)招聘各环节时间将已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进入相关招聘环节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九、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902-2265248
监督电话:0902-2233017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团结路13号
附件1:哈密市维吾尔医医院岗位需求表
附件2:哈密市维吾尔医医院个人应聘报名表
附件3:哈密市维吾尔医医院招聘编制外人员考察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