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营口市西市区委政法委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经区人社主管部门同意,中共营口市西市区委政法委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 中共营口市西市区委政法委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岗位为办公室辅助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热爱工作,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2)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4)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5)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6)烈属。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12月8日

经区人社主管部门同意,中共营口市西市区委政法委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

中共营口市西市区委政法委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岗位为办公室辅助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热爱工作,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2)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4)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5)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6)烈属。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12月8日

2、报名电话:0417-4880617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需本市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且已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4)需要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到人民银行办理);

(5)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需要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孩子户口本首页原件及复印件)、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需要提供军官证、结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到政治处开具随军无工作证明);

(6)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任何犯罪记录证明;

(7)其它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待遇

工资标准按营口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营口市西市区委政法委员会所有。

中共营口市西市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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