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宁县图书馆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根据图书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宁县常住人口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且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自愿提出就业援助,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失业登记信息有效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根据图书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宁县常住人口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至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且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自愿提出就业援助,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失业登记信息有效的城镇常住人口。

2.“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在“甘肃人社综合服务平台”中校验家庭成员信息时,除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外,至少维护2人)。

3.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的城镇常住人口。

5.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判断毕业6个月后是否仍未实现首次就业,以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中毕业生登记的就业去向为依据。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及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

7.首次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后,经乡镇(社区)调查认定,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参战涉核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日-12月31日

三、报名地点:

宁县图书馆(辑宁北路3号,原计生委西楼)

四、联系电话:

0934-6622642 18215438813

宁县图书馆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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