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人民医院招聘73人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结构科学、梯次分明、衔接有序的人才队伍,提高服务能力,推动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弥勒市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报经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弥勒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批准同意,弥勒市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条件 详见《弥勒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结构科学、梯次分明、衔接有序的人才队伍,提高服务能力,推动医院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弥勒市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报经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弥勒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批准同意,弥勒市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条件

详见《弥勒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年龄35周岁以下的(198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招聘年龄38周岁以下的(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招聘年龄40周岁以下的(198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招聘年龄50周岁以下的(197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红河州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弥勒市备案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4.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6.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时间及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地点:弥勒市卫生健康局3-5室。

(二)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本人持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弥勒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签字按手印)。

2.弥勒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资质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考生诚信承诺书。

考生对所提交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五、笔试

岗位是否笔试具体看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笔试人员:报考弥勒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需笔试岗位且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考生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参加笔试。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6年1月10日下午14:30-16:00

2.笔试地点:弥勒市第四中学

(三)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专业素质测试

(一)所有报考且符合专业素质测试+面试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参加专业素质测试。考生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参加专业素质测试。

(二)专业素质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素质测试时间:2026年1月10日下午14:30-15:00

2.专业素质测试地点:弥勒市第四中学

(三)专业素质成绩公示: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在“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范围确定面试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环节。

2.专业素质测试+面试的岗位:按照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60分为合格线)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等相关事宜在“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八、成绩计算

(一)笔试后需面试岗位: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30%+百分制面试成绩×70%;

(二)专业素质测试+面试岗位:综合成绩=百分制专业素质测试成绩×30%+百分制面试成绩×70%。

笔试、专业素质测试统一阅卷得分;面试由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1:1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未达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如成绩仍并列,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三)成绩公示:面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在“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九、体检

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弥勒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在县(市)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者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及相关事宜在“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十、考察

考察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十一、公示与聘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

(三)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聘用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审批手续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劳动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递补

开考岗位出现下述情形时,在符合条件人选中按综合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聘多人的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招聘人数):体检、考察个人放弃或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的;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

十三、岗位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备案制编制人员管理,其待遇按照弥勒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进行发放。

十四、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五、注意事项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弥勒市人社”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诚信报考。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所签的“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四)报考人员应按照国家和我省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执业资格证所注册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五)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并提供相应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六)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岗位代码MRB1-MRB36笔试或专业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实际工作能力;岗位代码MRB37-MRB45笔试主要考察行政职业能力及实际工作能力。

(九)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十)本次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22年9月)(附件4、5、6),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弥勒市人民医院报名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十六、联系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熊老师:18788286625

赏老师:18313839983

俞老师:13769375015

(二)监督电话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0873-6122360;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6122386。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八、本公告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弥勒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弥勒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弥勒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doc

附件3 弥勒市人民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xls.xls

附件4: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指导目录.pdf

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6: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22年9月).pdf

附件7: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2日

相关附件
附件7:考生诚信承诺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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