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市播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30人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遵义市播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力量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根据《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规定(试行)》,遵义市播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共3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25年播州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及要求》(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4.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二)岗位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遵义市播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力量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根据《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规定(试行)》,遵义市播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共3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2025年播州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及要求》(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4.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岗位:限男性,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2007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9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0cm及以上,身体条件符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检标准》(附件5)。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和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人员,及消防特种装备维修使用、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在报名时提供有关佐证,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2.驾驶员岗位:限男性,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2007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高160cm及以上,身体条件符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检标准》;持有A1、A2或B2驾驶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条件加分: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持有无人机操作驾驶证、潜水员证、固定消防设施操作等资格证书的任意一项,加2分,此项累计最高加2分。

(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网络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或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黄、赌、毒、酒、暴力侵害及其他不适合进入消防救援队伍、不符合消防救援形象的情形)、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团籍或受留党察看的;

6.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参加或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7.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8.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等、非正常离职的;

9.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0.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岗位及职责要求

开展灭火救援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或填写附件2中的纸质表格,到播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4日8:00—12月11日18: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地点:遵义市播州区消防救援大队(遵义市播州区遵南大道256号)

3.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2月4日—12月1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未现场审查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内容:应聘者本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法律责任:

(1)《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见附件4)1张;

(2)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

(3)身份证(提交复印件、审原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交复印件、审原件);

(5)个人征信报告;

(6)适用加分条件人员需提供相关经历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审原件);

(7)适用年龄放宽条件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提交复印件、审原件)

4.资格审查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三个:1500米跑、俯卧撑、100米跑;基础能力测试项目两个:为负重登六楼、拖拽。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任一项目不合格(无分值视为不合格),则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其中体能测试成绩按计分规则计入总成绩。

具体考核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三)心理测试及面试

1.按照消防员招聘心理测试方法进行,当场宣布测试结果,每名报考者只测试1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在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3.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队列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自我控制等方面能力。

4.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未达到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体能测试×70%+面试成绩×30%+条件加分。

2.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2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分值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检标准》(附件5)执行,在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招聘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招聘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具体体检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六)政治审查

政治审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不良行为习惯、有无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七)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体能测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考生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公告》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环节(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培训及聘用

(一)公示

经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高于60分的人员确定为拟递补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及拟递补人员名单将在“遵义消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聘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间退出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公示的拟递补人员名单,对应所报考岗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经体检、政治审查合格后依次择优补聘,补聘期为1年,自本次招聘递补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算。

(二)培训及试用期

入职培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自单位通知聘用人员报到之日起算),报到后统一参加播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的入职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为30天,培训期间进行阶段考核,最后一周开展结训考核,结训考核不合格的视为“经过培训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本招聘公告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隐瞒或编造个人信息以达到聘用条件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前3日向单位提交书面材料。培训结束后,所有人员由大队统一分配到苟江、乌江、龙坪、尚嵇、团溪、枫香等乡镇专职队工作,不服从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

详见《2025年播州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及要求》(附件1)具体可电话咨询。

七、报名咨询

播州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办公室:0851-27229140

联系人:程寅陞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需实行回避原则,遵义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遵义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0851-28605119

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7251543

九、其他

本次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信息均在遵义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遵义消防”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及时关注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招聘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如有其他网站媒体转发,以“遵义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布内容为准。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播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附件1:2025年播州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附件2:遵义市播州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4: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检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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