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市西市区司法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营口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经人社主管部门同意,西市区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 西市区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3人,从事司法所后勤服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热爱基层工作,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5.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6.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7.烈属。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0日 2.报名地点:西市区司法局 3.

根据《营口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经人社主管部门同意,西市区司法局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

西市区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3人,从事司法所后勤服务工作。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热爱基层工作,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5.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6.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7.烈属。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0日

2.报名地点:西市区司法局

3.报名电话:0417-4881299

4.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反正面印在一张纸)1份;

(2)户口簿(需本市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1份;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第7页):需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户籍地社区申请) ;

(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需要提供离婚证、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并在协议中标明未成年子女由申请人抚养,未成年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复印件);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需要提供军官证、结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到政治处开具随军无工作证明);

(5)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1份。

(6)个人征信证明1份。

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录用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营口市最低工资标准。合同期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五、工作时间

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

六、公示

经过面试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公示无异议后,按人社局公益岗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录用。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西市区司法局所有。

西市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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