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市西市区司法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营口市西市区司法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报名人数,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司法所后勤服务人员,辅助司法所日常工作。 三、工作地点 营口市西市区司法局(司法所) 四、工作时间 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 五、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区司法局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3.保守工作秘密。 六、岗位待遇 工资标准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营口市西市区司法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根据报名人数,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司法所后勤服务人员,辅助司法所日常工作。

三、工作地点

营口市西市区司法局(司法所)

四、工作时间

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

五、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区司法局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3.保守工作秘密。

六、岗位待遇

工资标准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七、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符合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人员、残疾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烈属、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累计3次以上仍未能就业的人员。

八、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

2.报名地点:营口市西市区平安路南20号司法局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就业创业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1份。

(二)考核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经过面试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市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人社局审批备案。区司法局与经人社局审批备案的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3.联系电话:0417-4881299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西市区司法局所有。

营口市西市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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