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优秀的研训教师队伍,为全县教育质量提升提供专业支持,决定面向全县服务期满的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县服务期满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师德师风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生,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乐于奉献,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与管理;
(二)专业基本功扎实,教育教学能力突出,教育教学效果好;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较好地履行教育教研职责;
(四)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违纪违法记录;
(六)一级及以上职称且有六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八)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况。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心理健康教研员1名、小学英语1名、中学历史1名。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审核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每人只能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7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提交材料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后发送至县教育局人事岗邮箱:rsg900902@163.com。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请把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其他证件及近五年教学业绩材料扫描PDF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取消其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符合选聘条件将在教育局公众号上公告。
(二)组织考试
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由县教育局组织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等方面。
1.笔试:考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设计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
2.面试: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4.成绩发布: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公众号公布。
5.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由考试工作协聘组评定,主要以担任过教研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者优先。
(三)公示
县教育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综合师德考察结果拟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在乐东县教育局公众号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县教育局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聘查线索。对公示期间所反映的问题经相关部门核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经聘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
(四)聘用
1.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县教育局党委审议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2.聘任人员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聘期3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入动手续;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编制所在学校任专任教师。
六、其他
(一)选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在选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选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开选聘实行回避制度,选聘单位领导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选聘单位领导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回避。
(三)监督举报电话:0898—85529009(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职能岗)。
(四)保持信息畅通。申报人员在选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视情况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李老师15595718058,85522130
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登记表
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