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尔塔拉州博乐市公证处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博乐市公证处现根据工作需要,特此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及人数:公证员1名 招聘职责: 1、独立受理、审查、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2、制作、出具公证文书; 3、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4、恪守执业道德,确保公证质量。 招聘条件: 1、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拥护宪法法律; 2、有志于长期从事公证事业的优秀人才; 3、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C证及以上。法律专业优先; 4、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5、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6、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求知欲强、执行力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7、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博乐市公证处现根据工作需要,特此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及人数:公证员1名

招聘职责:

1、独立受理、审查、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2、制作、出具公证文书;

3、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4、恪守执业道德,确保公证质量。

招聘条件:

1、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拥护宪法法律;

2、有志于长期从事公证事业的优秀人才;

3、已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C证及以上。法律专业优先;

4、党员、退伍军人优先;

5、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6、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求知欲强、执行力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7、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8、具备一定文字写作功底的可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适宜在公证处工作的情况。

薪酬待遇:按照公证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13319097809

地址:博乐市南城区锦绣路30号君御公馆一期商铺西侧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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