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幼儿园工作开展需求,依据相关规定,七十七团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保健人员及保育员,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1.卫生保健人员:1名
2.保育员:2名
二、应聘条件
(一)通用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意识,能适应幼儿园相关工作要求。
(二)专项条件
1.卫生保健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护理等相关专业毕业,持有相应医学资格证。吃苦耐劳,做事效率高,具有一定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胜任幼儿园健康教育、卫生防疫和医疗、儿童突发疾病和意外事故处理、儿童营养学知识应用等日常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保育员: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证、普通话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保育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不予聘用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审查考核→公示→聘用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8日-12月31日
2.报名地点:七十七团幼儿园
3.联系人:库努斯
4.咨询电话:0999-6261983;15569546068
5.报名携带材料:
通用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专项材料:卫生保健人员需额外提供毕业证、医师资格证;保育员需额外提供学历证、普通话证、保育员证。
6.资格审查:由七十七团幼儿园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五、考试安排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七十七团幼儿园会议室。
六、体检
1.卫生保健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按幼儿园相应岗位体检标准执行;
2.保育员:体检地点为七十七团医院;
3.体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后续政审/审查考核环节。因体检、政审/审查考核不合格或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经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聘用:公示无异议后,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内视工作表现及幼儿园用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八、薪酬待遇
1.卫生保健人员:基本工资拟定为3500元/月;
2.保育员:基本工资拟定为2800元/月。
九、监督与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七十七团党建办公室(电话:0999—6260886)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七十七团纪委办公室(电话:0999—6260024)、七十七团便民服务中心(电话:0999—6260079)协助监督。
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和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信息发布平台
七七融媒
附件:报名表.doc
七十七团幼儿园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