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经济开发区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固原经济开发区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2021年获批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辖新材料产业园、轻工产业园和清水河工业园。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化工园区实际,固原经开区依托“管委会+公司”模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化工园区专职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化工园区专职人员2名。具体负责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化工园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审核、科技创新等重点任务,须服从值班安排,工作地点在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2.

固原经济开发区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2021年获批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辖新材料产业园、轻工产业园和清水河工业园。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化工园区实际,固原经开区依托“管委会+公司”模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化工园区专职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化工园区专职人员2名。具体负责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化工园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审核、科技创新等重点任务,须服从值班安排,工作地点在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及以后出生),具有化工行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有化工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行业领域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职业资格证书;5.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管理能力和执行力;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接受经开区纪工委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固原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等相关网络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考生携带报名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5日- 31日(工作日每日8:30-12:00,14: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建业街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7楼714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4.报名资料:(1)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3)毕业证、学位证、学籍认证报告;(4)工作经历证明;(5)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证书;(6)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

(三)面试

1.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2.提前一周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

3.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4.面试满分为100分,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分数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须进行加试,加试内容与方式由招聘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五)体检

拟聘人选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固原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公司承担。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六)考察

1.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电话咨询、审核档案、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查。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就相关事宜与考察人选联系,考察人选须保持通信畅通,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如有变化,要及时联系告知招聘单位,因考察人选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后果自负。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研究通过后,按程序提交开发区党工委会研究决定,由固原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派遣至相应岗位。

(八)关于岗位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九)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特岗特薪,考核达到要求后年薪不低于15万元。按照规定与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初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并及时查收。

(二)本公告由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发展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54-7296610

监督电话:0954-7296618

附件:固原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化工园区专职人员报名表.docx

固原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24日

相关附件
固原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化工园区专职人员报名表.docx
0.02MB Word文档 1次下载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招考小编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