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我单位是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募的核心目的是为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力量,满足单位工作需要,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的正常开展。本次招募的志愿者与服务单位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志愿者不享有劳动合同用工、工伤、社保等相关权利。 一、招募基本原则 规范程序、公正公开、择优选聘、依法管理。 二、招募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最低学历 具体专业要求 所需的其他资格 岗位职责描述 1 助产士 1 大专 助产专业 1、国民教育系列,35周岁以下。

我单位是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志愿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募的核心目的是为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力量,满足单位工作需要,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的正常开展。本次招募的志愿者与服务单位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志愿者不享有劳动合同用工、工伤、社保等相关权利。

一、招募基本原则

规范程序、公正公开、择优选聘、依法管理。

二、招募岗位、专业人数及条件

序号岗位名称人数最低学历具体专业要求所需的其他资格岗位职责描述
1助产士1大专助产专业1、国民教育系列,35周岁以下。 2、具有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能独立完成助产工作。 3、具有护士执业证及资格证。负责产妇接待接产工作,帮助医师进行难产接产等工作。
2护 士3大专护理专业1、国民教育系列,30周岁以下。 2、具有护士执业证及资格证。参与临床日常护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3影像医生1大专临床医学、 医学影像学1、国民教育系列,35周岁以下。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学或超声波医学,且执业地点能变更到西宁市。参与日常超声及心电图诊断工作,熟悉设备的操作流程,掌握诊断报告的书写规则和标准。
4中药师1大专中药学1、国民教育系列,35周岁以下。 2、持有中药学药师证。从事药剂师工作。

三、报名时间、方式、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2 月30日— 2026年1月15日17:30(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现场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3、报名地点:西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六楼党办人事科(西宁市城北区门源路53号)

4、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971-4110177 13369784516 18997276628

四、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存档不予退还)

五、考试方式、时间等相关事项

(一)考试方式:

1.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可取消资格。

2.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最终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二)面试时间: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面试时间请随时关注西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xnsfby.com/)、西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众号。

(三)相关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作自动放弃;

2.招募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截止2025年12月31日;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招募岗位;

4.现场报名结束后,招募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保留岗位。

5.在招募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违纪违规等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招募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六、体检、公示

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由单位统一安排体检。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待考试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志愿者名单将在西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和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严格依据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考生在面试、体检、政审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均视为主动放弃。

七、福利待遇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新录用志愿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服务期限1年,服务满后单位考虑优先录用。服务期间提供生活补助。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募工作的公正性,由市妇计中心纪检负责监督检查。

西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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