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简介
莆田直属库位于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隶属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人、财、物均由省公司垂直管理。从事粮食(原粮)的储存、收购、轮换、调拨、销售业务。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粮食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责任心强。
2.具备C1机动车驾驶证,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实际操作能力,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同等条件下,具有粮油保管三年以上经验者优先(需提供工作证明)。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学历在大专及以上。
5.性别:男性。
三、招聘岗位:直属库驾驶员兼协管员
四、招聘人数:1名
五、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六、薪金待遇
(一)试用期二个月,薪金待遇按照省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提供五险一金。
(三)提供直属库其他福利待遇。
七、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投递报名材料(含个人简历、身份证及有关证书复印件等)—审核筛选—面试—体检—公示—聘用。
1.在公司网站和本库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材料投递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国欢镇码头村高林街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直属库办公室收(请用快递邮寄,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1月13日,以寄出邮戳为准),邮编:351111。
3.简历筛选,经审核合格者通知面试。
4.面试内容、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特殊岗位有规定标准的按规定的标准执行。体检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6.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聘前公示,时间为7天。
7.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
8.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本库有权终止其试用期和取消其招聘资格。
(1)受到治安、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采取欺骗手段获得招聘的。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莆田直属库办公室具体负责。
2.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94-3283896、13950732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