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内容
腾芳幼儿园是一所独立建制公办一级幼儿园。本园一园两址即桂馥园和春华园,其春华园位于两江新区顺义路36号,桂馥园位于两江新区桂馥大道二支路18号。园所本着“让爱把每一个生命点亮”的办园理念,注重教师的专业培养与个性化发展,凭借科学的管理机制,拥有一支师德高尚、敢于挑战,团结协作的师资队伍。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具体如下:
0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资料初审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02、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4名,编外体智能教师1名;具体岗位详见《腾芳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一览表》(点击文末下载附件1查看内容)。
0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3.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工作经历
有与本次招聘岗位或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者可优先考虑,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工作年限计算中,报名人员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日;本次招聘的教师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学历、专业及资格证书
除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本公告要求的执业资格条件,以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04、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6—13日,报名人员发送简历、相关印证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2)到邮箱:1738129553@qq.com进行报名。网上初审后1月16日前通过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
05、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基本条件与优先条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筛选,按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进入面试,未达到3:1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专业能力展示等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5分钟,分值为100分。
(一)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06、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幼儿园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报名人员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及其他认证材料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07、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与招聘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确定聘用人员待遇和其他有关事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一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公告由腾芳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310330289 (邹老师)
附件:
1.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一览表
2.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登记表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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