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充分做好岛礁社区治理工作,进一步充实配强岛礁社区工作力量,根据三沙市岛礁社区工作者管理相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岛礁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面向社会招聘岛礁社区工作者1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三沙市岛礁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5日至2008年1月14日期间出生); 3.

为充分做好岛礁社区治理工作,进一步充实配强岛礁社区工作力量,根据三沙市岛礁社区工作者管理相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岛礁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面向社会招聘岛礁社区工作者1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三沙市岛礁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5日至2008年1月14日期间出生);

3.热爱岛礁(社区)工作,服从到岛礁、船舶等工作的组织安排;需长期驻守海疆,具有适应岛礁、船舶等工作生活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更适合男性;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乐于奉献,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6.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自愿从事岛礁社区基层治理和服务相关工作,有扎根岛礁、乐守天涯的家国情怀;

7.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为岛礁社区工作者: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3.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三沙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ansha.gov.cn)和“中国三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均按规定在三沙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中国三沙”微信公众号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xsx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8733),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流程为:进入报名链接--点击“报名登录”--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后登录账号--点击更改报考信息进入--点击下方的“已阅知并同意上述所有协议和内容”--选择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填写考生个人信息--确认报考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确认报名信息--报名成功。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5日上午9:00至1月21日中午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2026年1月21日12:00起不再接收新用户报名。2026年1月21日12:00至18:00为补交材料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在系统内导出打印《2026年三沙市岛礁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后,手写签字并加按手印,扫描为PDF版进行提交(在确认报名信息界面下方可打印报名表);

②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且在有效期内);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退役军人报名的需提供由本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或出具退役军人证书;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报名要求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完整提供材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名后应及时关注三沙市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确保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和保持畅通。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人员招聘。

(四)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应于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

1.笔试

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基层治理相关知识。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三沙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国三沙”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考生应按规定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每个阶段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下人员排名优先: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人员,具有海上维权经验的人员,具有岛礁社区和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经验的人员以及我市退役军人、随军家属。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聘前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三沙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有关程序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办理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由区政府、管委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薪酬待遇按照三沙市岛礁社区工作者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市委社会工作部咨询电话:0898-65899830;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898-31272831、18789810601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6年三沙市岛礁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

2.2026年三沙市岛礁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

相关附件
2026年三沙市岛礁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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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三沙市岛礁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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