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第七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满足我园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管理的通知》(银教发〔2024〕142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副班教师岗位 2 保育教师岗位 4 二、招聘条件 (一)副班教师岗位招聘条件: 1.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4.年龄在35岁以下;5.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6.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为进一步满足我园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管理的通知》(银教发〔2024〕142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副班教师岗位 2

保育教师岗位 4

二、招聘条件

(一)副班教师岗位招聘条件:

1.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4.年龄在35岁以下;5.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6.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幼儿园安排,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二)保育教师岗位招聘条件:

1.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4.年龄在35岁以下;5.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6.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幼儿园安排,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5.违反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6.与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7.有其他不适于在幼儿园从业记录的;8.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银川市第七幼儿园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后至2026年1月16日18:00前。

2.报名方式:扫二维码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

咨询电话: 李老师 0951-2079439

(三)资格审核:

审核报名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扫描件和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6年1月20日

(二)面试地点:

银川市第七幼儿园(西夏区贺兰山西路景庄巷1号)

(三)面试内容:

采取集中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副班教师面试分为自我介绍、模拟课堂、才艺展示和结构化答辩三个环节,面试时间为15分钟。保育教师面试分为自我介绍、才艺展示和结构化答辩三个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在三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相关规定确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由幼儿园组织考察。

六、考察

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记录,并由单位进行教师准入查询,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

七、录用

幼儿园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录用名单,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招聘岗位的人员将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录用。录用人员与报名的园所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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