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殡葬服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永宁县殡葬服务管理中心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力量,提升殡葬服务与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内容 本次公开招录聘用编制工作人员1名,主要开展数据摸排、违规行为查处、安全生产、墓穴建设、相关政策研究与制定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35周岁以下; 5.学历:本科及以上;

为进一步加强永宁县殡葬服务管理中心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力量,提升殡葬服务与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内容

本次公开招录聘用编制工作人员1名,主要开展数据摸排、违规行为查处、安全生产、墓穴建设、相关政策研究与制定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35周岁以下;

5.学历:本科及以上;

6专业:土木工程、汉语言文学、财务管理、工程管理、法学、安全工程专业;

7.从事陵园或殡葬服务管理相关工作1年及以上;

8.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5.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10.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1.现役军人;

12.与招聘单位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13.2026年高校在读学生;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1月13日(星期二)09:00—1月15日(星期四)18:00(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实施线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通过“永宁城控集团”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提交附件,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不得更改;

(3)报名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类资料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4)考生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期进行,重点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核对。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反馈缺少的内容,经提醒补充后仍不全的不予通过;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不说明原因。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人选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笔试设置开考比例为3:1,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该比例时,可降低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从事殡葬服务相关工作必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内容包括:国情、区情和政治、经济、法律等基本常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二)资格复审:

1.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按照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另作通知。

3.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陵园或殡葬管理服务相关工作证明材料(需由工作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与工作经历相符的社保缴费权益单)。(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

4.所需报名材料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三)面试: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发布前,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发布后,若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2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重点考察对殡葬服务工作的认知、基层工作处置能力等。

五、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六、体检

1.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组织考察

对资格联审合格人员,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核档案等形式,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从事殡葬服务工作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对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资格审查、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根据拟递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取消拟聘用资格岗位(同分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入后续聘用程序。

九、福利待遇

薪资福利按照《关于下达202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的通知》(永财发〔2025〕72号)中控编人员经费执行。

十、其他事项

1.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且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充当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5.本次招录岗位工作环境艰苦,需要经常到公墓(陵园)开展数据摸排、违规行为查处、安全生产、墓穴建设、相关政策研究与制定等工作,报考人员须充分知晓并接受该工作条件。

6.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以实际安排为准。凡涉及本次招录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招录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宁县殡葬服务管理中心聘用编制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8.招录期间谢绝来访,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9.招考工作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永宁县殡葬服务管理中心:0951-8011826。

监督电话:永宁县民政局综合办:0951-8011203。

技术咨询电话:永宁县城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951-7836599

技术咨询邮箱:ynck_hr@163.com。

十一、附件

陵园或殡葬管理服务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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