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选聘26人公告

文章摘要

2026年1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优化村(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共26名,详见《2026年1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选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选聘条件 1.

2026年1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优化村(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共26名,详见《2026年1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选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

3.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取得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月21日及以前取得上述材料。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村(社区)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构成需要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加分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总成绩加1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总成绩加3分,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总成绩加5分。以最高等级确定,不累计加分。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521),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每位应聘人员只可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3日9:00—1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和陈述申辩时间:

2026年1月13日9:00—1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

2026年1月13日9:00—1月24日16:00。

报名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岗位简介表、资格复审材料清单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所填报名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专业审核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完全一致,否则可视同提供虚假报考信息。

选聘公告及岗位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加分项条件,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月21日及以前具备。报名面向中共党员(含预备)岗位的,须于报名截止前经基层党委审批为预备党员;报名面向退役军人岗位的,须于报名截止前依法退出现役;报名有户籍要求岗位的,本人或其配偶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户籍。符合加分项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费为100元),报名方为有效,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或残疾人应聘者,先在网上缴费,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减免报名费用事宜(联系电话:0514-87862895)。

如岗位报名有效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小于2:1,将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有效人员,可于2026年1月25日9:00—12:00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2.素质测试和资格复审

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报名有效人员参加笔试,并按照与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笔试、面试均按照百分制进行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选聘程序。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所有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选聘公告及岗位规定的报名资格和加分项证明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凡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资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逾期未提供有效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作不具备加分项条件,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将在笔试成绩发布后,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告知考生,应聘人员需对照清单尽早准备材料。

3.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与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以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综合得分为素质测试总成绩与附加分之和。素质测试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计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附加分根据加分项条件计算。如综合得分出现同分并列,面试得分高者优先;如面试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测试。

4.体检和考察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聘人员体检,在职人员须最迟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提交的,视作自动放弃选聘资格。参照有关规定并结合选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5.公示

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6.选岗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人员选岗。选岗按照岗位内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04、05岗合并选岗),选岗确定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程序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培养管理

选聘人员由所属镇(街道)统一分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标准执行。

选聘人员由所在镇(街道)负责培养管理,试用期6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内离职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0514-87862903。

六、本公告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会同有关镇(街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组织部 0514-87862895

文汇街道 0514-87012297

扬子津街道 0514-87156811

施 桥 镇 0514-87571810

八 里 镇 0514-87527513

朴 席 镇 0514-80298592

附件:

1.2026年1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选聘岗位简介表.xlsx

2.资格复审材料清单.docx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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