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8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2024年7月由原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与原哈密职业技术学院合并成立。现已发展成为面向铁路运输行业、覆盖轨道交通全领域,集能源化工、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医药卫生、信息技术、经济管理等多领域于一体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学校现有两区(蒲类路校区、八一路校区)、一园(科创园)、一基地(产教融合基地),主校区位于哈密市。总占地面积1992亩,校舍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及行政用房22万平方米。
学校现有教职工804人,其中专任教师556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64%;企业兼职教师157人。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开设51个高职专业,联办4个本科专业。
学校锚定“根植新疆大地、立足能源铁道、服务强国建设,育人兴疆固边”办学定位,全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职业学校。着力打造新型能源与轨道交通高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打造新质生产力先进技术示范高地、打造区域产业人才供需协同服务高地、打造中亚能源与轨道交通职教合作辐射高地,为国家能源安全、交通强国战略及新疆“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提供人才保障,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境外高校毕业的研究生,需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
(七)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13日(含)后出生。
(八)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岗位及人数
详见《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薪酬待遇
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津贴、年终绩效。
(二)享受哈密市人才引进政策,每人给予30万元生活补助、60万元购房补贴。学校根据不同学科分别给予引进人才相应科研启动资金。
(三)项目申报
积极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各类自治区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根据人才实际需求予以配套支持。
(四)其他福利待遇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80平方米左右免租人才公寓一套。
(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办公室(实验室)配备。
(六)职称评聘: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符合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职级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引进后三年内享受副教授津贴待遇;符合条件的,次年申报参评副教授。
(七)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给予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八)配偶工作
博士配偶学历在本科及以上的可采取编制外聘用的形式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五、引进程序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教育厅(https://jyt.xinjiang.gov.cn/)、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及公众号同步发布引才信息。
(二)报名方式
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2月13日,符合专业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均可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报名。线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通过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826进行注册、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与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前,完善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失败。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平台:报名平台技术支持客服热线:400-020-1616(工作日9:00-12:00,13:00-18:00)。
(三)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发布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是否一致。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可进入考核环节。后续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组成招聘面试组,采取现场的方式进行面试,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涵养、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考核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相同且同为成绩最高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在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公布考核成绩、排名,同时按照1:1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最终入职,凭正规报销凭证报销往返机票及住宿费用。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考核面试。
(五)体检
1.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复检工作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小组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
(六)考察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将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其在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结果,经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和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依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六、招聘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保证此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保证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902-2313406。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和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和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招聘相关公告,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工作没有任何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应聘人员切实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人:连老师;联系电话:0991-6266920。
通讯地址: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哈密市伊州区浦类路21号)
附件:1.附件1: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下载)
2.附件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下载)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