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绥化市农业农村局所属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绥化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2008年1月18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
3.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绥化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uihua.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及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报名网址:https://suihua2026nyncj.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报名网站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1月19日9:00-1月2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6年1月18日(含)。请按照绥化市人民政府官网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绥化市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才能享受政策加分。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6年1月19日9:00-1月23日17:00期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须上传: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有效期内);④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上传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网上缴费。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1月19日9:00-1月2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5〕1号),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
缴费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1月26日及时关注绥化市人民政府官网,查看所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1月27日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限改报1次。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绥化市人民政府官网和报名网站通知,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455-8388251.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公告和笔试准考证为准。查询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可按规定缩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对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绥化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安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公告将在绥化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绥化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人社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绥化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绥化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5-8388251;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455-8380215;
技术咨询电话:400-6129-400转1739;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绥化市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