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西夏区学前教育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园长队伍结构,为辖区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办幼儿园执行园长(副园长)岗位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聘范围
西夏区各类幼儿园中符合竞聘条件的在编和聘用人员,西夏区外各类幼儿园中符合竞聘条件的聘用人员。
二、竞聘岗位
本次公开竞聘岗位为部分公办幼儿园执行园长、副园长(具体岗位计划数详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执行园长岗位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原则上具有5年以上学前教育一线工作经历,且担任幼儿园副园长或相应管理职务1年以上,或具有突出的幼儿园全面管理经验。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强的规划决策、组织协调、园所管理和团队建设能力。办园思路清晰,能有效管理和组织园所各项工作。
4.具有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保教经验,能有效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在课程建设、教育科研或园所文化打造方面有显著成绩者优先。
5.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副园长岗位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证书者优先。
2.具有3年以上学前教育一线工作经历,且担任过幼儿园中层管理职务(如保教主任、教研组长等)1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3.能有效贯彻执行园务决策,协助园长开展工作,分管领域业务精通,执行力强,沟通协调能力好。
4.具备扎实的学前教育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学实践与指导经验,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课程领导力。具备较强的统筹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5.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
5.违反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6.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
7.其他不符合竞聘资格条件的。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本人自愿报名或现所在工作单位推荐。
2.报名人员填写《西夏区竞聘幼儿园执行(副)园长人员信息表》(附件2)《西夏区竞聘幼儿园执行(副)园长量化表》(附件3),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幼儿教师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证以及能反映本人能力、水平、业绩的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到西夏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发展中心(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现场报名,核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报名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1月16日。
(二)资格审查
由西夏区教育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审核报名人员资格,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
(三)综合考试
综合考评采取履历量化和面试结合进行,全面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1.履历量化(占总成绩20%):评审组针对竞聘者提供的量化表和业绩材料进行核对赋分。
2.竞聘面试与答辩(占总成绩70%):竞聘者进行个人陈述(包括自我介绍、工作业绩、对竞聘岗位的认知、工作思路与设想等),并现场回答评委提问。重点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教育理念、管理策略、应变能力等。面试包括演讲和答辩。演讲顺序以现场抽签为准,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采取随机抽题或指定题目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7分钟。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需要,对综合考评入围前12名的竞聘者,在其现工作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工作业绩和群众基础。
(五)确定人选
1.领导小组通过综合考评,根据分数排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8名。
2.拟聘任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任。聘任录用人员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纪律要求
1.竞聘工作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相关规定,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2.评委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3.竞聘者应自觉遵守竞聘规则,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竞聘上岗的聘用干部,其待遇按照西夏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绩效工资等相关规定执行。
2.本方案由西夏区教育局公办幼儿园执行园长(副园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951-8671698
监督举报电话:0951-2077834
附件:
1.2026年西夏区公办幼儿园执行副园长竞聘计划表
2.西夏区竞聘执行副园长人员信息表
3.西夏区竞聘幼儿园执行副园长量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