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八十八团林业和草原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切实加强第五师八十八团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根据工作需要,第五师八十八团林业和草原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 招聘人数:3人(一线管护人员2人,支撑保障人员1人) 工作地点:第五师八十八团营区、卡昝。 二、招聘原则:公益林护林员选聘续聘坚持自愿、公开、公正原则,实行一年一聘制。 三、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林业和草原事业,志愿从事生态资源保护工作。 2.

为切实加强第五师八十八团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根据工作需要,第五师八十八团林业和草原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

招聘人数:3人(一线管护人员2人,支撑保障人员1人)

工作地点:第五师八十八团营区、卡昝。

二、招聘原则:公益林护林员选聘续聘坚持自愿、公开、公正原则,实行一年一聘制。

三、生态护林员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林业和草原事业,志愿从事生态资源保护工作。

2.年龄及健康: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正常履行巡护管护职责的疾病或残疾,能适应野外巡护工作环境和体力要求。

3.工作要求:第五师八十八团常住居民,熟悉当地林情、草情、山情、连情、民情。

4.文化程度要求:一线管护人员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支撑保障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在同等条件下,低收入人口、复退军人及从事过林草工作的人员可以优先聘用。

四、岗位职责

1.了解掌握管护责任区域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状况,熟悉管护责任区域内林区道路、标识标牌、界桩、界碑、围栏、监控等森林草原资源保护设施设备情况,开展日常巡护,做好巡护记录,报告管护责任区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发现相邻管护责任区域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2.加强管护责任区域的火源管控,开展防灭火宣传,制止违规野外用火,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对发生的森林草原火情、火灾要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3.及时发现和报告管护责任区域内发生的林草有害生物危害情况;

4.及时记录、保存和报告管护责任区域内发生乱砍滥伐林木、乱征乱垦滥占林地、草地、湿地等破坏林草资源的情况,对正在发生的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5.及时发现和报告管护责任区域内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以及野生动物受伤、异常死亡等情况,对正在发生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能够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6.对管护责任区域内发生的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规定等行为,应当及时报告;

7.学习宣传林草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8.完成管护劳务协议约定的其他林草资源管护工作,服从团场和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的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和考核。

五、薪酬待遇

1.师市核定八十八团2026年公益林管护面积1.46万亩,一线管护人员2人,支撑保障人员1人,根据管护面积和任务量定护林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原则上按每月发放(年初根据资金拨付时间核定),绩效工资根据季度和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6日

2.报名地点:第五师八十八团一连、二连、三连、四连、五连、六连、七连。

3.报名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近3个月内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咨询电话:0909-8221413(联系人:王桂英)。

七、申报、审核、公示、聘用要求

1.申报。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应聘人员向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或连队两委提交申请,连队两委根据选聘条件进行核实,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申请材料以及核实、推荐意见等材料提交八十八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2.审核。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对公告情况、申报材料和连队两委推荐意见等进行初审,提出拟聘人员建议名单,按程序报团场。团场根据相关规定审查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3.公示。聘用方在团场、连队办事场所醒目位置对拟聘人员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拟聘人员提出异议的,由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对拟聘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按程序报团场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4.聘用。公示期满后,聘用方与受聘用人员签订管护劳务协议,管护劳务协议应当明确管护劳务关系、管护责任、管护区域、管护面积、管护期限、劳务报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八、考核与管理

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八十八团公益林管护人员考核奖惩制度对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进行管理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管护费。

考核结果: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90分(含90分)-95分为良好;85分(含85分)-90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级的,发放相应比例管护工资和解除护林员合同。

公告时间: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6日

八十八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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