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总医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38号)及《九江市"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总体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九卫医字〔2022〕3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的要求及医院学科建设和目前各院区的工作需要,经总医院党委会议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38号)及《九江市"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总体实施方案(2021-2025年)》(九卫医字〔2022〕3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家《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的要求及医院学科建设和目前各院区的工作需要,经总医院党委会议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无不良行为记录;

2、热爱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符合下表岗位所需要的学历、执业资格及年龄要求,服从医院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专业及岗位条件

1.县人民医院院区(2人):

招聘岗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备注
专业学历年龄(周岁)职称(执业资格)
医技临床医学(影 像诊断)专科及以上30周岁以下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1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药学本科及以上30周岁以下药师及以上1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2.中医医院院区(12人):

招聘岗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备注
专业学历年龄(周岁)职称(执业资格)
临床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骨伤本科及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证1
护理护理学中专及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护士资格证8
医技药剂学中专及以上30周岁以下1
中药学专科及以上30周岁以下2

3.妇保院院区(8人):

招聘岗位岗位条件招聘人数备注
专业学历年龄(周岁)职称(执业资格)
医技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中专及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B超诊断医师资格1
医技医学影像学大专及以上35周岁以下2有执业证优先
医技医学检验技术大专及以上35周岁以下3有2年工作经验者优先
医技中药学大专及以上35周岁以下初级及以上1
临床临床口腔医学大专及以上35周岁以下1有执业证优先

备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 12月 31 日。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入围、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本人现场报名或线上网络报名,据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以附件形式(一并打包)发送邮箱并将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改为:“院区名称+报考岗位+姓名”,进行网上报名。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需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证件上传。

(3)联系方式:

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双峰大道彭泽县卫健委四楼彭泽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409室

联系人:骆宝红 联系电话:15607921693

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3667128960@qq.com

2.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书的电子件。现场报名者需携带原件,提供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3.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3:30-17点)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考生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对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考核

临床、医技及护理岗位需进行笔试、面试、操作三项考核,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根据笔试+面试+操作,则分数占比为3:3:4;高分录取(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地点集中在县医院院区,时间待定。

(三)体检

1.根据笔试、面试、操作结果,按拟招聘人员1:1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时进行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进行替补一次。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依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均采取合同聘用制的用工形式,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试用期的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它事项

1.工资待遇:按照彭泽县总医院各院区及分院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执行;

2.招聘工作纪律要求: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考题,在招聘全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透明,操作规范,严禁暗箱操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禁任人唯亲;凡发现在招聘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律按纪严肃处理。

彭泽县总医院

2026年 1月 13 日

附件

彭泽县总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

姓 名性别民族上传电子照片
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籍贯
身份证号码职称
联系电话健康状况
学历全日制毕业时间、院校、专业
非全日制毕业时间、院校、专业
报考岗位取得执业证及资格证名称
简历起止时间学习/工作单位经历专业/职位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招聘,并承诺保证所填写资料真实。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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