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8〕73号)及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省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3人、劳动保障协理员1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格尔木市户籍或持有《格尔木市居住证》,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青海省内《就业创业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6.工作岗位需要的其他人员。
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已到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求职登记,接受了不少于三次的职业介绍服务,参加技能培训,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进行招聘。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暂不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2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市场4号窗口(格尔木市江源中路70号就业局南50米)
联系电话:0979-8418629
四、岗位待遇
(一)政府给予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每月补贴3580元,劳动保障协理员每月补贴2580元,用人单位可适当给予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补助。
(二)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依法依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三)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
五、报名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学历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3.申请人就业援助对象相关资料原件。(一式一份)
4.申请人个人简历。(一式一份)
5.申请人申请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一式两份)
附件:格尔木市2026年1月省级公益性岗位招聘及要求
格尔木市就业服务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