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按照《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8〕73号)及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省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3人、劳动保障协理员1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格尔木市户籍或持有《格尔木市居住证》,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青海省内《就业创业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6.工作岗位需要的其他人员。

按照《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8〕73号)及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省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3人、劳动保障协理员1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格尔木市户籍或持有《格尔木市居住证》,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青海省内《就业创业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

4.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6.工作岗位需要的其他人员。

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已到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求职登记,接受了不少于三次的职业介绍服务,参加技能培训,再作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进行招聘。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的,暂不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技能条件。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2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市场4号窗口(格尔木市江源中路70号就业局南50米)

联系电话:0979-8418629

四、岗位待遇

(一)政府给予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每月补贴3580元,劳动保障协理员每月补贴2580元,用人单位可适当给予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补助。

(二)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依法依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三)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

五、报名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学历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3.申请人就业援助对象相关资料原件。(一式一份)

4.申请人个人简历。(一式一份)

5.申请人申请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一式两份)

附件:格尔木市2026年1月省级公益性岗位招聘及要求

格尔木市就业服务局

2026年1月16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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