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竞技体育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发〔2010〕33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参加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奖励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6〕36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参加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奖励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我市优秀退役运动员公开考核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办发〔2007〕355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竞技体育工作的意见》(广安府发〔2010〕33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参加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奖励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6〕36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参加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奖励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我市优秀退役运动员公开考核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即2026年1月30日)时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2026年广安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体育与健康教师资格证书。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五)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代表广安市参加四川省第十二届运动会并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

2.代表广安市参加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并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

3.代表广安市参加四川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并获得前3名的运动员。

(六)年龄18至38周岁(即1987年1月30日至2008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至2026年1月30日(报名第一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30日8:30—12:00、14:30—18:00。

3.报名地点: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西楼207办公室,联系电话:(0826)2333397。

4.填报信息。报考者真实、准确填写附件《2026年广安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的各项内容。

5.资格初审。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由所报考岗位的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名审核表》,以及报考者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条件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合格,接收报名资料;对审查不合格的,退回报名资料并作说明。

6.上交报名资料。资格初审合格者,应上交《报名审核表》原件1份,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条件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书)材料(带上原件备查)复印件各1份,与《报名审核表》粘贴的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二)现场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上交报名资料前,需现场缴纳报名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未现场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有效报考人数与考核招聘计划职位名额之比为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考试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名额。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及名额等情况将在“广安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2026年2月下旬(待定)到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东三楼309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作自愿放弃处理。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教育体育法律法规和资料分析等,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排名由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在“广安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考核招聘计划名额之比为3:1,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各1份。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按照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后,发放《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教材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独立备课30分钟后开始讲课,每人讲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满分为100分,如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由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在“广安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

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拟招聘人选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岗位要求,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负责考察的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招聘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招聘举报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26)2333602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告由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广安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2026年广安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体育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审核表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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