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公开引进公告

文章摘要

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研员队伍,充分发挥盟教研中心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新一轮中高考综合改革、培养教师队伍、提升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阿拉善盟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教育教学研究人员6人,具体为: 高中语文教研员2人; 高中数学教研员1人; 高中体育教研员1人; 高中历史教研员1人; 高中物理教研员1人。 具体要求详见《阿拉善盟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6年公开引进教育紧缺人才(教研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引才岗位表》)。 二、人才待遇

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研员队伍,充分发挥盟教研中心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新一轮中高考综合改革、培养教师队伍、提升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阿拉善盟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教育教学研究人员6人,具体为:

高中语文教研员2人;

高中数学教研员1人;

高中体育教研员1人;

高中历史教研员1人;

高中物理教研员1人。

具体要求详见《阿拉善盟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6年公开引进教育紧缺人才(教研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引才岗位表》)。

二、人才待遇

对符合《阿拉善盟2026年急需紧缺人才专业需求目录(教育类)》的人员,按盟内有关人才政策给予一定补贴。具体为:

(1)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人才安家补贴,标准为:国家“双一流”高校、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QS50国(境)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30万元/人;国内普通高校、QS51—QS200国(境)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20万元/人;国家“双一流”高校、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QS100国(境)外知名高校硕士研究生10万元/人、本科生5万/人。人才安家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3)对符合“绿色通道”引进条件的人才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国家“双一流”高校、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QS50国(境)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等符合我盟D类人才条件的5000元/人/月;国内普通高校、QS51—QS100国(境)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QS50位的国(境)外知名高校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本科生1500元/人/月。补助发放期限为五年。

(4)引进人才、配偶及双方父母在工作单位驻地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入住教育人才公寓、青年人才公寓等,享受三年期租房“一免两减”政策。

三、引才范围和条件

(一)引才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教育教学研究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三)其他条件

1.具有与报考类别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研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具有副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22日后出生);或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22日后出生);

5.有6年以上本学科一线教学教研工作经历,有至少带过两届高中毕业班的教学工作经历;

6.在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得过旗(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奖励。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以及近3年阿拉善盟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放弃资格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月6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邮箱地址:18648339129@163.com。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岗位引进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4.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下载填写《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将签字、盖章后的《诚信承诺书》《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上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传至邮箱。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通过审核。

学习经历:须填写学习(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的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包括二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需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引才岗位要求工作经历年限的,须上传本人工作单位证明(证明要以函头文件形式出具,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签字、盖章)。应聘人员须上传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证明的扫描件。

6.《引才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甄别。

7.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取得二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8.报名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9.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10.报名期间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咨询的问题,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开展。

2.《引才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引才岗位表》),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3.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评审组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通过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作出说明后重新提交。因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看其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的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在一张A4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教学成绩、任职以来的荣誉、教科研成果,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在教育教学业绩方面的印证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的全过程。在引才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由引才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人员监督。

3.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共100分;面试内容由教育教学水平测试(含讲课、答辩、评课三个子项内容)、业绩评估两部分构成(业绩评估包含:教育教学成绩、任职以来的荣誉、教科研成果,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在教育教学业绩方面的印证材料)。

成绩核算方式:考试总成绩=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成绩×80%+业绩评估成绩×2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拟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成绩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为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

4.面试过程中,应聘人员须全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引才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开展入职前查询(依据从业禁止制度)、查询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限制库)等方式进行,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研究通过后,在网站公示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 聘用:拟聘用人选确定公示无异议,体检、考察均合格后,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列编手续。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七)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引才工作在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的指导下,由阿拉善盟教育教学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引才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引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录公正的,应当回避。

3.引进人员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等导致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后从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中视情况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无合适人选也可不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会议研究决定聘用事宜后不再递补。

4.应聘人员要慎重选择应聘岗位,除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外,其他环节放弃的将被记录在案。

5.应聘人员在引才工作组织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问题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如遇特殊情况,引才单位将及时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对外发布引才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6.本次引才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7.咨询电话:陈老师 18648339129

马老师 13948062408

监督电话:0483-8351516

附件:1.阿拉善盟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6年公开引进教育紧缺人才(教研员)岗位表

2.阿拉善盟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6年公开引进教育紧缺人才(教研员)报名表

3.阿拉善盟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6年公开引进教育紧缺人才(教研员)承诺书

2026年1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阿拉善盟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6年公开引进教育紧缺人才(教研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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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阿拉善盟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6年公开引进教育紧缺人才(教研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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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阿拉善盟教育教学研究中心2026年公开引进教育紧缺人才(教研员)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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