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公司运转工作,浮山县太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五)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应届毕业生(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6年1月23日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1月23日—29日,每日9时--11时、15时--17时;
报名地点:浮山县太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尧山西路186号);
联系人:石女士19035302162
需携带资料: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本人个人简历1份;从业经历证明文件以及报考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审查
时间:2026年1月30日9时—17时。
浮山县太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将予以反馈并说明理由。
3.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中注明的从事工作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③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④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五、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为65分,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成立面试考官小组,考官小组为5人,全部外聘,设主考官1人,主持面试工作。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按照成绩进行递补。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项目以及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专业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已就业的应聘者,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专业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用后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按月定期发放薪酬待遇;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八、注意事项
1.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本方案由浮山县太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