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安徽第二医学院是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主管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合肥市,校本部有芜湖路校区、芙蓉路校区和新桥校区,占地面积1182.58亩,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生12000余人。
安徽第二医学院前身是合肥卫生学校,始建于1955年;1969年迁至巢湖市;1974年9月回迁合肥市并设安徽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1978年7月恢复合肥卫生学校;2001年6月升格为安徽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3月更名为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6月升格为安徽第二医学院。
在高职高专阶段,学校获批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培育创建单位、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学校、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安徽省首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安徽省“双基”建设示范高校、安徽省课程思政建设先行高校、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校、安徽省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第二批校企合作示范学校和第三批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安徽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省级文明校园、省直机关文明校园。曾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学校以“优秀”等次分别通过安徽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安徽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验收暨人才培养工作个性评估。
二、拟招聘计划(见下表,以上级审批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领军人才
达到《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中规定的C类及以上人才标准的。
2.拔尖人才
达到《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中规定的D类人才标准的(一般正高职称除外)。
3.优秀高级职称人员
本科院校或三级医疗卫生等机构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博士学历学位,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并在近5年满足第(1)项成果或(2)-(6)项中两项以上成果: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2)以第一作者在中科院一区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CS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3)主持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1项以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4)获一类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5)省部级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6)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点带头人、国家级教学团队主要完成人(前2名);(7)国家级精品课程主持人,全国教材建设奖特等奖(主编、副主编)、一等奖(主编)获得者;(8)具有省级学科带头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省特支计划/江淮英才、皖江学者、省百人计划、省高端人才引育行动项目)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
4.博士人才
A类博士:近5年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代表作3~4篇(自然科学类发表一类期刊论文3篇以上,且中科院一区文章不少于1篇;人文社科类发表三类及以上期刊论文3篇以上,且二类及以上不少于2篇);(2)主持二类以上科研项目;(3)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或二等奖(前2名)或三等奖(第1名)。
B类博士:近5年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代表作2~3篇(自然科学类发表一类期刊论文3篇以上,且中科院二区及以上文章不少于1篇;人文社科类发表三类及以上期刊论文3篇以上,且二类及以上不少于1篇);(2)主持三类以上科研项目(不含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3)获二类科研奖励或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4)出站博士后;(5)学校紧缺、新兴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以及重点建设学科专业的博士。
C类博士: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要求的其他类别博士。
业绩成果要求近五年取得。论文成果应为第一作者(不含会议论文),条件中涉及“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
招聘岗位表中的“38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安徽第二医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按要求上传个人电子版简历及附件材料至rsc@ahyz.edu.cn,邮件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简历。简历附件必须包括各阶段学历、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如有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发表的文章,请在简历附件中提供文章电子版原文与相对应的检索报告(检索报告须含中科院分区情况、作者排名情况、影响因子情况等)。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校人事处负责。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及附件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条件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三)资格复审与考核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我校人事处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提供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完毕后返还)和复印件如下:
(1)《安徽第二医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持海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招聘岗位条件中所需的业绩材料、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研究方向证明等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逾期未到的,均按主动放弃处理。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用于后期接收《专业测试通知书》(电子版)。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待确定后由学校人事处电话或者邮件通知。
3.由人事处牵头组织面试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教学技能、学术水平、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等。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由我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经查询发现考察对象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予录用;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待遇
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除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外,达到《安徽第二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2025〕51号)规定的引进人才条件与类别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享受相应待遇。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人才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指导下,安徽第二医学院成立专业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测试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在校纪委办的监督下,按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本公告为2026年度安徽第二医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预公告,最终招聘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准。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安徽第二医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51-63862129杜老师,电子邮箱:rsc@ahyz.edu.cn。
安徽第二医学院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3862188,电子邮箱:ahyzjw@126.com。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安徽第二医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
附件【附件.安徽第二医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