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发挥好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和服务基层的双重作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1号)的文件要求,为拓宽就业渠道,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助力基层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从事就业协理员等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益性岗位招用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 在城镇规划社区内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身体条件的城镇常住居民(赛罕区户籍居民优先)。
(二)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三) 要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和书写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基本能力,能够胜任岗位日常工作,服从用人单位的岗位分配和日常管理,无违法违纪记录,以便能够更好更快的服务基层。
(四) 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附件表1.wps
三、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6日——1月30日(五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要求
(一)《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点领取或官网下载,填写完整并签字);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已办理失业登记);
(五)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一年缴费凭证(不含当年);
(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七)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4张。
1.报名人持上述报名材料和辖区居住证明到街道(乡镇)及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填写报名表,经街道(乡镇)及其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初审面试。
2.报名人员将在初审符合后,参加由赛罕区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3.培训合格后,拿上结业证及报名时的个人相关材料,到居住辖区的街道(乡镇)进行困难人员认定工作。
4.用人单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报名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公益性岗位审批材料等交至赛罕区就业服务中心四楼业务人员审批,后经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公示上岗。
五、管理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由街道(乡镇)等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考勤与管理工作,并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安置和补贴期限均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岗位补贴参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标准为每人238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包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现标准为每人1257.86元/月)包含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的工伤保险,两项合计:3637.86元/月。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解读,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