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用工单位委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东海镇人民政府委托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人民调解员1名。招聘人员由东海镇人民政府统筹管理,人员性质为编外合同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范畴。
二、岗位职责
1. 负责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与化解工作,及时收集和掌握各类纠纷信息,有效疏导不稳定因素,按规定向所属调解组织汇报疑难重大矛盾纠纷信息;
2. 参与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防范矛盾纠纷激化;
3. 做好纠纷调解案件的立卷归档及调解回访工作;
4. 承担人民调解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工作。
三、任职资格
1. 拥护党的领导,自觉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2. 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东海镇户籍或在东海镇居住者优先;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性格温和,态度良好,抗压能力强,拥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能熟练操作电子计算机,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3. 有政法工作或人民调解工作经历者,予以优先录用;
4. 简历中须备注现住址;
5.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四、薪酬福利
1. 月工资241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另加“一案一补”;享有带薪年假,周末双休(轮到值班时除外);奖金福利按镇(街道)相关规定发放。
五、报名方式
1. 有意向者请填写《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专职调解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发送至邮箱cxqdhsfs@163.com(邮件标题及简历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
2. 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提交,需包含以下信息:
a. 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b. 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
c. 其他能说明个人业绩的材料复印件。
六、招聘程序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4日下午17:30止,若报名人数不足,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 面试安排:资格审查合格后,将通过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 公示环节:拟聘用人员将在原发布渠道进行公示;
4. 合同签订: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聘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由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的编外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
联系电话:0594-5335688
(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上午8:15-11:45,下午14:45-17:30)
附件:莆田市城厢区东海镇专职调解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