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招录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三级医院实施总会计师制度的通知》(津卫财务【2017】461号),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录人事代理制专职总会计师,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身体健康,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能胜任本职工作。 2.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具有担当精神。 3.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4.专业能力及工作年限要求。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三级医院实施总会计师制度的通知》(津卫财务【2017】461号),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录人事代理制专职总会计师,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1.身体健康,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能胜任本职工作。

2.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具有担当精神。

3.学历要求。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4.专业能力及工作年限要求。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税法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2)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3)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等管理工作不少于15年,担任经济管理部门重要领导职务3年以上。

5.综合管理能力要求。具备全面、扎实的医疗卫生行业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对具有高级会计师(含正高级)、高级审计师资格人员,以及经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培养的领军人才并通过考核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近三年曾因财经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分;

2.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医院重大经济损失的;

3.对医院经济管理混乱或者财务信息严重不实负有责任,任职期间(近三年)注册会计师对医院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岗位

专职总会计师1名

三、招录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我单位于2026年01月26日发布招录公告。

四、报名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2月28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szxfcrsk05@tj.gov.cn,邮件主题及简历以“总会计师-姓名”命名。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电子版

(2)附件1.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2026年应聘报名表

(3)毕业证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

(6)资格证书

(7)能够证明工作内容、工作职位和工作年限的证明

(8)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除个人简历,以上证明材料需要清晰扫描件,并按照顺序合并成一个PDF。

五、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筛,根据招录岗位要求和报名人员情况经过综合平衡确定通过初筛的人员名单,并通过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通过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 考核

考核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形式为面试。主要对报考者的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九、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有关事项说明

1.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及考察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录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时务必填写有效联系方式,确保医院能够将招录信息及时通知到报名人员,如果因联系方式错误影响招录录用,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2.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4.我单位限定于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关招录手续,如因录用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录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相关部门研究后可酌情处理。

政策咨询: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人事科

022-5828794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下午2:00-4:00

附件1: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2026年应聘报名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2026年 1 月 26 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2026年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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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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