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职能定位和学科建设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相关规定和要求,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上海市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职能定位和学科建设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相关规定和要求,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上海市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社院姓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及上海实施意见,突出政治培训,强化政治共识,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二、招聘岗位

1.招聘人数

招聘专职教师5名。其中,教授或副教授1名,讲师或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4名。

2.学科专业方向

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侧重中共党史)、统一战线学(含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经济学、民族学(侧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方向)、历史学(侧重中国近现代史、中华文化研究方向)、社会学。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决咨能力以及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知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学习期间曾受过院系级以上处理处分的,工作期间曾受过本单位处理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

1.教授或副教授报名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2)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备担任学科带头人的能力。

2.讲师或应届博士毕业生报名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

(2)讲师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3)应届博士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应聘者从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简历》和《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2026年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后,发送至rsc@shsy.org.cn,邮件主题为“应聘XX学教师+本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4月上旬,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线上视频面试环节。

(三)线上视频面试

4月中旬,开展线上视频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把关和专业能力审核,通过视频面试的人员进入线下集中面试环节。

(四)线下集中面试

4月下旬,开展线下集中面试。采取试讲、答辩形式,应聘人员进行简要自我介绍、对本人选定题目试讲并对考官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五)体检和考察

5月份,根据面试综合表现,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由我院统一安排,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学院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等。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

6月份,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备案、聘用

7月份,公示无异议,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说明

1.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请按要求填报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等路469号

联系电话:021-64253590*6037

电子邮箱:rsc@shsy.org.cn

邮编:200237

学院网站:https://www.shsy.org.cn

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

2026年01月2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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