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城镇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19〕91号)和《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定人社发〔2024〕17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质量检测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质量检测岗工作人员6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7.省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月27日—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5天(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406室(通渭县平襄镇襄瑞路11号)。
咨询电话:0932-5552225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审查。符合条件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报名,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人员。
2.面试。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初审合格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小组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拟聘用人员相关资料,由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4.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内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按照综合测试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5.公示。由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进行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备案。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限三年,三年后将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
7.培训上岗。根据工作实际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完成后上岗开展工作。
六、工资福利待遇
岗位人员执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岗位补贴(执行2080元/月标准),并缴纳单位配套养老保险。岗位补贴和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解决,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除。
七、聘用管理
1.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直接予以解除劳动协议;
3.因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则上不再重新安置公益性岗位。
八、岗位退出
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退出,并停止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或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本人自愿离岗的;
5.涉嫌违法违纪行为的;
6.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的;
7.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
九、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渭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审批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零就业家庭需提供零就业家庭成员无业状态承诺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附件:
1: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表.xlsx
2:2026年通渭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审批表.xlsx
3:零就业家庭成员无业状态承诺书.docx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xlsx
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