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医疗服务工作需求,加强医疗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药房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药房工作人员
-数量:1名
-备注:具有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能力。
2.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药学类专业。
3.资格要求: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健康标准,能胜任岗位工作。
6.优先条件:熟悉基层药房工作流程、药品管理规范及常用药品特性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6日17:00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北田卫生院办公室(院中间楼二楼)
3.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简历1份(需注明联系电话);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考试与考核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
2.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员,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1.经考试、考核合格并体检通过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待遇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等福利。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2.咨询电话: 029-83952868,
联系人:韦小谦、王洁。
本公告由北田卫生院负责解释。
北田卫生院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