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2026年度市属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属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以下简称“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遴选工作,共计划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18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包头市2026年度市属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后附)。
二、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范围及其他资格条件
1.报名范围:
(1)包头市旗县区及以下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中央、自治区及包头市设在旗县区及以下地方的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同意也可报名。
2.其他资格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月(含)。全日制教育报考人员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等,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3)按照报考公务员年龄调整相关规定,报考“乡科级正职”或“乡科级副职”(含相当职级)职位,年龄一般在43周岁以下,应为1982年2月及以后出生;报考“一级科员”职位,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应为1987年2月及以后出生。另有年龄要求的以职位表为准。
(4)报考“乡科级正职”职位,须在机关(参公单位)担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层次职级人员。报考“乡科级副职”职位,须在机关(参公单位)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层次职级人员。报考“员额法官”职位须满足职位表中要求的相关条件。
职务职级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1月(含)。
(5)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1月(含)。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的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职位或核减计划数。
(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总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遴选笔试与“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以下简称“区直遴选”)笔试同时进行,报考区直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的人员可兼报本次遴选,两次报名只需在包头市参加1次笔试,成绩分别计入。
(三)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由用人机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也并列的,由用人机关单位组织并列人员进行加试研究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
(四)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条件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结合职位需求和队伍结构需要,由用人机关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
(五)用人机关单位不得擅自终止遴选程序。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结合用人机关单位需求按照规定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职位试用期后放弃遴选资格的报考人员,2年内不得参加包头市遴选考试。
(六)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在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导致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00至2026年2月10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包头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baotou.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2.上传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每人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多报无效。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包头市2026年度市属机关单位公开遴选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内容不得进行改动。
4.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由现工作单位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推荐盖章。
5.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正反两面)扫描上传至报名网站(jpg格式,单张图片1MB以下),确认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审核。
兼报区直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将《报名表》(无需盖章)与盖章后的《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同时提交审核。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用人机关单位负责。各用人机关单位通过报名系统查收到报考人员《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网站反馈审核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表》的,审核不予通过。
资格初审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或核减计划数,于2月10日在包头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月11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表》无需重新盖章,将新、旧《报名表》(正反两面)同时上传到报名网站提交审核。因改报不符合职位条件导致未能审核通过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3月9日至3月15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试卷》,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案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3月15日9:00—12: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在包头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各用人机关单位集中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通过包头党建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一并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所在机关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印件需由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
2.面试时间、地点、打印《面试通知书》及其他相关事宜通过包头党建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该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考场(同考官组)当场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结束后,在包头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个人成绩。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各用人机关单位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确定为遴选人选。同时注重了解被考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及工作实绩,被考察人员所在单位应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出具廉政意见。
考察结束后,用人机关单位应综合分析人选考试成绩、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结合职位需求和队伍结构需要,由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
2.体检。各用人机关单位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进行体检。如需体检,按1∶1的比例组织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七)公示
确定拟遴选人员后用人机关单位形成考察报告,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通过包头党建微信公众号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期考核及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进入职位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拟遴选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由各用人机关单位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试用期满合格的,各用人机关单位报市委组织部门备案、审批,办理转任手续,转任前后职务(职级)不出现晋升。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拟遴选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职级。
特别提示:
报考者请认真仔细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未尽事宜,由包头市委组织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0472—6669307
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0472—5221938
监督举报电话: 0472—12380
咨询受理时间:
2月6日至2月11日09:00—12:00,14:30—17:00
附件:包头市2026年度市属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
中共包头市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2日
包头市2026年度市属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