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人丨吕梁交城县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城乡失业青年增强实际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吕梁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吕人社函[2023]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发布交城县2026年第一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报名公告。 一、见习人数及岗位数 交城县2026年第一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数为52个岗位120名(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见习对象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城乡失业青年增强实际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吕梁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吕人社函[2023]1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发布交城县2026年第一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报名公告。

一、见习人数及岗位数

交城县2026年第一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数为52个岗位120名(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5年、2026年1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出生日期2002年1月31日—2010年1月31日)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对接使用符合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见习对象均为交城籍。各类见习报名人员均需之前未参加过就业见习。

三、见习待遇

(一)见习期限:3-12个月。

(二)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对见习对象在见习期间内,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50元,其中县财政从就业资金中负担1230元,见习单位负担820元。

(三)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交纳。见习单位为见习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在上岗前办理。其中,从就业资金中每人补贴240元。

四、工作安排

(一)见习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月2月9日(周六日不进行线下审核,网上报名正常进行)。

2.报名地点:交城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112室(交城县水利局一楼)

3.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线下办理+线下审核+线上注册报名”的形式,线下通过审核后再进行线上注册报名。

4.线下报名提供材料

高校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需提供:

(1)交城县就业见习申请表二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份(主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二份;

(5)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份;

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需提供:

(1)交城县就业见习申请表二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份(主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二份(中专以上学历提供);

(5)《就业创业证》登记为失业状态一份(《就业创业证》申领材料见附件3);

5.线上注册报名:见习人员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218.26.86.218:8099/portalonline/#/modules/home/home)进行个人用户注册,注册报名时在“业务办理属地”栏时一定要选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个人用户登录进入系统首页后,点击“个人办事”进入“就业创业”,通过“就业见习人员申请”模块即可进行见习人员申请、查询审核是否通过,在“见习岗位录入及维护”模版申报见习单位。

(二)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人员自行下载《交城县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2)和《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见附件4),按要求填写并打印。

2.未在交城县人才市场办理档案保管手续的高校毕业生(含失业青年高校毕业生)需提前办理档案保管手续。所需材料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大专无)原件、复印件一份;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三)对接方式。

2月9日前,由各见习单位直接联系就业见习报名人员,通过面谈等方式组织对接。

2月10日下午3点,双向选择未选中人员针对各单位空缺的见习岗位(如有)进行现场调剂,调剂地点: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112室

(四)公示。

各用人单位确定见习人员后,将确定的见习人员名单报回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112室,由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在交城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人员管理及工资发放要求。

1.公示无异议的见习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从签订协议之日起正式上岗。

2.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中的就业资金负担部分由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按季度发放,发放前各见习单位需把生活补贴相关材料报回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112室。

3.见习对象见习期不满三个月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发放见习期生活补贴。

4.见习单位加强见习生日常管理,见习对象应严格执行见习单位的考勤考核等管理制度,见习期间如自动离职者,需写出辞职报告并经单位同意,报回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具体按照《交城县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执行。

联 系 人:张雪菁

联系电话:16635881478

附件1:交城县2026年第一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表.xlsx

附件2:交城县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1).xls

附件3:《就业创业证》申领材料.doc

附件4:《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xlsx

交城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交城县2026年第一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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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交城县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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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就业创业证》申领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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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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