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丰都县应急管理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依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安全协管员)人员2名,主要从事协助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救助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

依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安全协管员)人员2名,主要从事协助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救助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或退伍军人;

3.年龄30周岁(含)及以下(1996年2月4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经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和治安行政处罚人员;

5.被人民法院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2026年2月5日至2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在丰都县应急管理局1512办公室现场报名,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携带资料。报名人员需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须有索引、户主和本人页),2寸免冠近照3张;

(2)学历、学位等证书,退役军人须携带退役证书及相关材料。

(二)招聘面试

面试时间及考试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公示

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都县应急管理局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聘用人员需与丰都县应急管理局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其用工管理和待遇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23—70605222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丰都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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