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县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下辖14家全资二级公司,4家全资三级公司,代管两家县属国有企业(双江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江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行政综合部、财务部、金融合作部、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风控部八个部门。现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公开向社会招聘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负责人1名、项目部工作人员1名、物业管理人员1名、财务部会计人员1名、风控部审计专员1名、金融合作部融资专员1名;全资二级公司双江汇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会计主管1名;双江振兴...

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县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下辖14家全资二级公司,4家全资三级公司,代管两家县属国有企业(双江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江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行政综合部、财务部、金融合作部、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风控部八个部门。现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公开向社会招聘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负责人1名、项目部工作人员1名、物业管理人员1名、财务部会计人员1名、风控部审计专员1名、金融合作部融资专员1名;全资二级公司双江汇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会计主管1名;双江振兴乡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岗人员1名,共8个岗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坚持人尽其才、用人所长、适人适岗的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以人为本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岗位

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负责人1名、项目部工作人员1名、物业管理人员1名、财务部会计人员1名、风控部审计专员1名、金融合作部融资专员1名;全资二级公司双江汇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会计主管1名;双江振兴乡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岗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及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工程管理类、土木工程类、建筑学类、水利水电工程、物业管理、会计、财务、金融、审计学、经济、财会、工商管理、行政管理、财经。

4.年龄及户籍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5.岗位要求:

岗位1: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持有相关执业资格(如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者优先;具有政府项目、基础设施、城建开发类等项目经验者优先;

岗位2: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工作人员:具有项目管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如Word、Excel;具有良好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岗位3: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人员:具有3年以上国企工作经验,并且有良好的物业管理和服务能力;持有消防安全管理人相关证书;熟悉国企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等;

岗位4: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人员:具有3年以上国企会计工作经验,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证书;熟练掌握财务相关办公软件,熟悉办公流程;熟悉国企财务制度与税务筹划流程等;

岗位5: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控部审计专员:持有初级及以上审计/会计职称者;2-3年及以上企业内部审计、风控合规、财务稽核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和纠纷处理能力等;

岗位6: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合作部融资专员:具有成功融资项目案例、相关资格证书持有者优先;具有2年以上国有企业投融资或金融机构信贷工作经验;熟悉投融资业务流程及政策法规,具备财务分析能力等;

岗位7:全资二级公司双江汇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具有2年及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工作经验,或5年及以上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工作经验;具有初级或中级会计职称证书(中级优先);具有扎实的财务管理经验;

岗位8:全资二级公司双江振兴乡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岗人员:熟悉A/O工艺或SBR工艺者优先;具有1-3年屠宰场、食品加工行业污水处理经验优先;熟练使用Excel进行数据处理与分析,制作水质变化图表和设备运行报表等。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相关待遇

拟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所在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年休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2月4日-2月8日18:00。

报名方式:仅限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报名等其他形式。

报名邮箱:2942382912@qq.com,邮件名及报名材料命名规则为“姓名+应聘公司+应聘岗位”。

(二)递交材料

报名人员下载《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附件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后连同个人简历及证件照、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后一同打包递交。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根据报名人员登记表及提交的材料进行梳理筛选,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数超过1:10的,通过对考生履职经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资格证书适配性等综合条件进行评估;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数不足1:2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岗位:如会计岗、污水处理岗、物业管理岗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集团公司会议研定是否进行1:1招聘。)以实际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数进入笔试环节。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3.在招聘过程的任意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生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

(四)招聘方式

1.笔试

(1)笔试主要考察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能力、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培训。

(2)招聘岗位数与通过笔试人数比等于或大于1:2时,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本人放弃的,从本岗位中由笔试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3)招聘岗位数与通过笔试人数比小于1:2时,设定60分为最低分数线,当应聘者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时,进入下一轮面试;若应聘者未达到最低分数线,则终止该岗位本轮招聘。

2.面试

(1)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面试时如遇招聘岗位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为1:1时,该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确定为80分,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必须大于等于80分,才有资格确定为考察人选。

(4)面试工作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统一组织进行,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与面试环节,监督组全程监督。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形象等方面。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加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应聘,没有按时参加的人员将取消其应试资格。

4.考试时间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如考察对象人选确有影响招聘的问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空缺或按综合成绩顺延考察;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纪检、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发函征求意见。

(六)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须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均符合条件的,在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及集团公司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审定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征求意见及公示等情况综合分析,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兴顺和集团公司会议研定,确定拟聘用人选。

(九)聘用

根据审定结果,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其他

1.聘用后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2.拟聘用人员凡属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与用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劳务纠纷的一切后果均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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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

2.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

相关附件
1.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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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双江兴顺和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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