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左中旗2026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进一步开发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切实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难题,经科左中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募。
二、招聘人数、期限及岗位设置
聘用期限为3年(一年一签劳动合同),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最长不超过5年),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开发公益性岗位数8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在科左中旗城镇长期居住。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专、本科生、研究生及在岗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非特殊情况且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3.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4.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在单位缴纳职工社保的;注册工商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股东、监事、理事、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联系人等);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的;
5.已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
(三)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对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没聘用到所报名岗位的人员中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益性岗位开发对象为科左中旗城镇常住人员,于2026年2月28日前被旗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指在科左中旗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6类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在科左中旗城镇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4.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5.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性年满35周岁、男性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6年3月1日—3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需自行打印并填写《科左中旗2026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承诺书》需正反面打印签字(附件3),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需在第7页“就业援助卡”下方显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信息,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等原件及复印件;低保家庭的人员同时要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残疾人同时提供《残疾证》,常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应提供科左中旗境内城镇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报名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四)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报名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身体和技能条件情形进行考察。
经初审合格且同意聘用后,用人单位需在《科左中旗2026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签字盖章并与《承诺书》一并于3月9日前报送至科左中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初审合格人员不得超过本岗位需求人数。
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将通过智慧就业服务云平台对报名的应聘人员学历情况、毕业证信息、就业失业状态以及是否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是否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政策(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参加工伤或者失业保险、领取营业执照等情况进行精准核查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待遇标准
1.对拟聘用人员在科左中旗政府门户网站,左中人社、左中就业创业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应以书面形式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3.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要按时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薪酬待遇,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包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五、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对在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出现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核查贯穿整个公益性岗位服务过程,如发现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随时辞退,并按相关规定追缴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险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0475-3212485
监督举报电话:0475-3217044
附件1:科左中旗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附件2:科左中旗2026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附件3:承诺书
科左中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