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现将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2人,其中: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1人、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人、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服务保障中心2人、甘肃省保育院10人、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4人、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3人(各单位招聘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现将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2人,其中: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1人、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人、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服务保障中心2人、甘肃省保育院10人、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4人、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3人(各单位招聘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

1.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及工作经历等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对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报考人员,按照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报名。

4.报考岗位列表人员年龄为1987年2月及以后出生。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教育厅网站(https://jyt.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报名系统内《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9∶00至3月2日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且每次只能选报1个岗位,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各招聘单位于2026年2月25日9∶30至3月3日18∶00期间对报考人员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2026年3月2日18:00至3月3日18:00期间,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3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3月3日18:00 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招聘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9∶30至3月4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通过审核的拟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本人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残疾人证件等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笔试报名费的截止时间为3月4日12∶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考人员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身份信息原则上不予更改。确因填写错误,导致实名认证(实时认证)未通过的,可按程序申请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3月24日9∶00至2026年3月29日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报考人员。

1.笔试时间及科目

(1)综合管理类(A类)

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

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C、D、E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B、C、D、E类)

笔试参加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所有应试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4)为准。

2.笔试地点

应试人员可按照自身情况选择系统内设置的考区参加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应试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笔试。

3.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以及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4月下旬,在甘肃省教育厅网站(https://jyt.gansu.gov.cn/)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复审人员的1:3确定,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本人应提供: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2.已就业的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26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和按期毕业证明。

3.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4.岗位所需其他印证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复审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笔试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领取。

(五)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执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相关要求,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不足1:3的,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面试分数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报考人员。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岗位适应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显示为准。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加试面试确定排名先后,依据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序。

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在省教育厅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和复检由省教育厅组织。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各报考人员。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教育厅安排报考人员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省教育厅安排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九)公示、备案及聘用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由省教育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经省教育厅研究审定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省人社厅备案。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经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3.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省教育厅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5.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6.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7.招聘公告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公布。

8.本公告由甘肃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省教育厅人事处:0931-8811255

省电化教育中心:0931-8721163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931-8400581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服务保障中心:0931-6839880

甘肃省保育院:0931-8470228

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0931-8342640

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0934-8613302

监督电话:0931-8885518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71号省教育厅人事处

邮编:730000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6230、85257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甘肃省教育厅

2026年2月9日

附件1:甘肃省教育厅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附件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附件3: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版)

相关附件
附件1:甘肃省教育厅公开招聘岗位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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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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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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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版)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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