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爱辉区公开招聘52人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社区管理和服务,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推进我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7〕57号)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城市社区工作实际,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爱辉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共52人: 1.花园街道社区工作者26人(设A岗25人、B岗1人); 2.兴安街道社区工作者7人(设A岗6人、B岗1人); 3.

为进一步深化社区管理和服务,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推进我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17〕57号)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城市社区工作实际,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爱辉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共52人:

1.花园街道社区工作者26人(设A岗25人、B岗1人);

2.兴安街道社区工作者7人(设A岗6人、B岗1人);

3.海兰街道社区工作者11人(设A岗11人);

4.西兴街道社区工作者8人(设A岗7人、B岗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及文字组织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四)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其他条件

1.A岗:面向担任过网格员和在职网格员招聘,需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具有黑河市爱辉区户籍(2026年1月25日之前迁入有效,含当日)。

2.B岗:面向“2000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全日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含1997年入学的4年制普通全日制非师范类中专毕业生)”招聘,报考年龄为48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爱辉区户籍的非在职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曾被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7.报考时未取得毕业证的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要求

1.面向在职网格员和担任过网格员招聘的A岗人员,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B岗人员,需要在报考时签订“岗位承诺书”(附件4),承诺同意本人一旦被录取,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报考B岗人员不同意签订“岗位承诺书”则不能报名。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前往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2月25日—2月27日 9:00-11:30.13: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报考花园街道社区工作者A岗、B岗人员,前往花园街道办事处进行报名;

报考兴安街道社区工作者A岗、B岗人员,前往兴安街道办事处进行报名;

报考海兰街道社区工作者A岗,前往海兰街道办事处进行报名;

报考西兴街道社区工作者A岗、B岗人员,前往西兴街道办事处进行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现场加入“花园街道社区工作者报考微信群”“兴安街道社区工作者报考微信群”“海兰街道社区工作者报考微信群”“西兴街道社区工作者报考微信群”;报考者报名前需登录爱辉区政府网下载《爱辉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填写电子版并打印;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爱辉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考生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个人参保证明复印件。

(4)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原件证书和复印件1份。

(5)在职网格员政审证明(附件2),网格员劳务合同复印件。

(6)担任过网格员的报考者需提供由担任网格员期间街道出具的情况说明(附件3)。

(7)报考B岗人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2000年前毕业的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8)二寸近期同版蓝底免冠照片4张。

5.其他事项: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领取打印准考证

由花园街道办事处、兴安街道办事处、海兰街道办事处、西兴街道办事处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分别在“花园街道社区工作者报考微信群”“兴安街道社区工作者报考微信群”“海兰街道社区工作者报考微信群”“西兴街道社区工作者报考微信群”通知,报考人员需随时关注群内动态。

(三)报考过程中注意事项

1.请报考者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请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现场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等问题而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3.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所有报考者报名时须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若存在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材料、恶意提供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报考者需随时关注爱辉区政府网和各街道建立的微信通知群,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6.报考者须认真核对所报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花园街道社区工作者报考微信群”“兴安街道社区工作者报考微信群”“海兰街道社区工作者报考微信群”“西兴街道社区工作者报考微信群”中通知。

2.加分项

报考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含助理)的笔试成绩加5分。

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爱辉区委社会工作部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3.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举止仪表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拟进入面试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2:1的比例,笔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爱辉区政府网和“花园街道社区工作者报考微信群”“兴安街道社区工作者报考微信群”“海兰街道社区工作者报考微信群”“西兴街道社区工作者报考微信群”中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视作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并补检。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后并补检。

(六)考察并补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爱辉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体检和考察。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后并补检。

(七)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爱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ihu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内、签合同前主动退出者,经爱辉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同一岗位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人选并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八)政策咨询电话:0456-8990159

五、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后,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

附件:

爱辉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人员报名表(附件1).docx

在职网格员政审证明(附件2).docx

担任过网格员情况说明(附件3).doc

岗位承诺书(附件4).doc

相关附件
附件:爱辉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人员报名表(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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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网格员政审证明(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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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过网格员情况说明(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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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承诺书(附件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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