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24〕27号)、《张掖市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办法(试行)》(市委发〔2022〕13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需求,决定在核定的人员编制控制数内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共设置17个岗位拟引进31人,具体引进计划详见《培黎职业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引进对象
符合专业要求和岗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段须取得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学位),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体检标准;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告中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8.在国(境)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且毕业院校排名须在2025年QS排名前500名以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8.与用人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9.市属(含各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及“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10.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
11.2025年以来参加张掖市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专业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专业更名(专业代码变更)或院校自主设置专业名称等原因导致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用人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开设课程相同、属同一专业的说明,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审核。
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引进专业学习内容或研究方向一致的可以报名。
四、政策待遇
1.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享受本校校内绩效工资。
2.引进人才在山丹县城区无固定住所的5年内免费提供宿舍。
3.支持引进人才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推广,用人单位给予项目资金扶持。
4.引进人员经认定符合《张掖市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办法(试行)》(市委发〔2022〕13号)的,兑现相应待遇。
五、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培黎职业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网上报名人员将报名要件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岗位代码—毕业院校及专业—姓名,网上报名时间以发送邮件成功时间为准。
报名要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本科学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段的学业课程成绩单、《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
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研究生和本科学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段的学业课程成绩单《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报名时间: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3月3日18:00。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要件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报名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2张2寸正面蓝底免冠照片和报名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张掖市教育局、培黎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对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提交报名所需资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审核通过者进入考试考核环节。审核结果由培黎职业学院负责通知。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在张掖市委组织部和张掖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张掖市教育局和培黎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考试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时参加面试。面试设专业课试讲和专业知识问答两个环节,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成绩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面试中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
对拟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6比例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拟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并另行公告。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全部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结束后在张掖市教育局、培黎职业学院官网对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与聘用管理
1.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由培黎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即为终检。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的、不按要求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体检结束后,由引进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将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式方法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应聘人员如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2.公示和聘用。正式聘用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第一个服务期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第一个服务期内违约的,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聘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本次引进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邮件、短信,并保持通讯畅通。本公告解释权归张掖市教育局。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公开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张掖市委组织部、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指导下,由张掖市教育局和培黎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36-12388(张掖市纪委监委)
0936-8218780(张掖市委组织部)
0936-8360763(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13830667100(高老师)
13629369983(樊老师)
报名邮箱:419114431@qq.com
附件:
附件下载:附件1培黎职业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简表定稿.xls
附件下载:附件2培黎职业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张掖市教育局 培黎职业学院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