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定医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天津市安定医院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26年度招聘第二批派遣制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就业观念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 5.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工作分配,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

根据天津市安定医院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26年度招聘第二批派遣制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就业观念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

5.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工作分配,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的;

8.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届生;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岗位名称计划人数用人类型招聘条件工作内容
心理热线接线员4派遣制1.年龄30周岁-40周岁;2.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3.专业要求:精神医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临床心理学方向优先)、心理学相关专业;4.符合以下任一条件:(1)已取得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相关职业资格或专业认证;(2)高校/医院/中小学临床心理工作者,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及相关工作实践1年以上;(3)接受过系统心理咨询或心理援助培训,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实践2年以上;5.身心健康,沟通表达能力强,具有较强抗压能力与同理心;6.无听觉与语言障碍,普通话流利,表达准确清晰,具有良好的从业态度与团队合作精神7.能适应轮班工作制(含夜班及节假日班次),并能保证稳定的服务时间。1.负责接听心理援助热线,准确记录接线情况,为来电者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与危机干预等服务,必要时按照预案进行转介或联动;2.遵守热线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接受岗位培训、案例督导、业务学习,持续提升服务能力;3.遵循热线服务伦理与规程,严格保密来电者信息;4.配合完成与热线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及考核有关事项

1.报名

(1)提交材料

①《天津市安定医院求职申请表(派遣制)》(模板见附件);

②个人简历;

③身份证扫描件、各个学习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其它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详见招聘计划中其他要求)。

以上证明材料需要清晰扫描件,并按照顺序合并成一个PDF。

(2)报名方式

自信息发布之日即可开始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8日17:00。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yiyuanrencai@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天津市安定医院-岗位名称-学历-专业-姓名”。

2.考核

医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结合科室需求综合考量,统一通过电话/邮件/短信通知初筛合格者参加考核,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随时关注电子邮箱,保持手机畅通。考核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录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以上各环节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各环节只递补一次)。

附件:天津市安定医院求职申请表(派遣制)

天津市安定医院

2026年2月12日

相关附件
附件:天津市安定医院求职申请表(派遣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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